【破】湘潭华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河口基地的林木主要为:红叶石楠、樟树、桂花
【破】湘潭华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河口基地的林木主要为:红叶石楠、樟树、桂花
【破】湘潭华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河口基地的林木主要为:红叶石楠、樟树、桂花
发布时间: 2023年4月21日 17:00
竞买公告
湘潭华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并破产(1+1)管理人将于2023年4月29日10时至2023年4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破产拍卖频道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湘潭华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并破产(1+1)管理人;监督单位:湘潭县人民法院)。现管理人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管理人郑重声明: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对标的物进行拍卖,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请竞买人竞拍前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的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以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对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已了解标的物的详情,确认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及承担投资风险。
二、拍卖依据
(一)受理破产案裁定书和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二)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书。
三、拍卖标的物
湘潭华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河口基地的林木(主要树种为:红叶石楠、樟树、桂花)。
上述标的物处置评估价为1367.2924万元,本次拍卖起拍价:117.4496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特别说明:
1、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因标的物为破产性质,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不提供发票。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产生的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吊装、运输费以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标的物外观、结构、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结构等情况不作担保。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未进行实地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的认可,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拍卖人对瑕疵情况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
四、咨询看样
本次拍卖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办理咨询看样等事宜。看样有意者请与王先生自行联系具体事宜,联系方式:188*****988。
五、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并在报名页面填写委托信息;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
(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暂无第三人申请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主张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拍卖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
(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一)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等;过户时交易双方最终应缴税(费)以拍卖实际成交价计算确定,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原责任人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买受人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和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二)拍卖成交后,交付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及人工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无关。
(三)本标的物存在0.5%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计费基数为标的物的成交价。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三)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5月7日17时前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湘潭华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并破产(1+1)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板塘支行
账号:5950 7913 7716
汇款时备注湘潭华茂园林河口基地林木拍卖款。
拍卖成交后,京东平台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软件服务费。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除管理人认为悔拍人非因自身原因的以外,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计入债务人财产等。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管理人将向悔拍人追索。
十、标的物交付
(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软件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按照介时标的物现状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逾期不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提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不退,且管理人不再负有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其他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拍/变卖开始前、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变卖或撤回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形决定重新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变卖成交后,如因破产案件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变卖结果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四)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平台将自动生成完整的竞买信息报告,报告中载明竞价结果、成交人姓名、成交人竞买号等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五)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公告及须知。
咨询电话:188*****988(王先生)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电话。
湘潭华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并破产(1+1)管理人
2023年4月21日
标签: 位于河口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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