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机关公务用车临时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关于开展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机关公务用车临时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机关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39.3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9.32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以月为单位,最长不超过一年

采购需求:管委会机关公务用车临时租赁

1. 资格条件

1.1 须有满足服务需求的营业门店数量;

1.2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车型(含轿车、商务车、越野车、新能源汽车)及数量,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

★1.3 投标供应商提供公务出行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50%;

1.4 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

1.5 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开展相关业务;

1.6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1.7 具有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汽车租赁备案证明。

2. 服务内容

2.1 提供9座〈含〉以下的车型(轿车、越野车、商务车、新能源汽车)供服务对象选择;

2.2 按相关法规为租赁车辆购买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座位)险等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50万元,承运人(座位)险不低于10万元;

2.3 服务质量须符合行业规范;

2.4 服务期限以月为单位,最长不超过一年;

2.5服务地点由用车单位指定;

★2.6中标供应商承诺提供公务出行的车辆必须安装北斗定位终端,并纳入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统一管理。

2.7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汽车租赁备案证》;

(2)投标人提供公务出行的车辆,须有从事该业务的相关资质,须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及人员服务(行驶证与汽车租赁企业名称一致);

(3)投标人必须为提供的可租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或车上人员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4)投标人须具有专门设立的租赁服务政府采购服务团队,受理租赁服务期间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

(5)投标人在后续履约过程中,必须遵循汽车租赁行业管理的的相关规定;

2.8 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设置并公布服务电话、投诉电话,服务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应及时处理客户投诉,用户定期回访;

2.9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的响应和承诺;

(2)详细说明实现上述目标的具体措施,如质量保证体系、管理措施及相关管理制度等;

(3)提供租赁及相关服务的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4)除招标人提出的各项服务要求外,投标人可根据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可提供的其他优惠的服务,服务承诺必须真实可靠、具体可行。

★2.10包干价报价明细表

项目车型

租车费

包干价合计(元)

基本租车费(元/天)

超里程费(元/公里)

1.6升轿车




1.8升轿车




商务车(7-9座)




新能源汽车





备注:1.基本租车费:按里程小于等于200公里/天来计算,若超过200公里,则按超里程收费;

2.基本租车费:包含但不限于维修、保养、救援、保险、开票税金、燃油费、过路过桥费、泊车费、洗车费、开票税金等费用;

3.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市场、综合权衡的原则,杜绝漫天要价、毫无根据、脱离实际的虚高报价及恶意竞价的行为,一旦出现,取消入围资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响应文件提交

(一)响应文件资料要求:

请响应供应商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内容要求准备响应文件资料,至少包括报价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磋商时须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以来的或相关情况说明)、近一年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或近期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承诺函)、信用记录、服务方案、类似业绩及证明材料、其他有关材料。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份数:1正1副。请各响应供应商至少安排1名代表按时参加评审会议。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 28日 17时(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经开区管委会会展中心四楼办公室)

四、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 5月 4日 10时(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五、成交供应商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审标准为:

(一)项目报价(10分)。

(二)响应文件材料完善程度。(10分)

(三)近三年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10分)

(四)服务方案及承诺(70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

地 址: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联系人:官 威

联系方式:0871-********

标签: 租赁服务 公务用车 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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