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朝阳市龙城区大平房镇2023年环境卫生治理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朝阳市龙城区大平房镇2023年环境卫生治理
项目概况
朝阳市龙城区大平房镇2023年环境卫生治理(采购标的)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05 月 05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cy*********
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区大平房镇2023年环境卫生治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2023年05月至12月大平房镇农村环境卫生治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 245 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 年 04 月 24 日至2023 年 04 月 28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05 月 05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省政府采购平台。
六、开启
截止时间: 2023 年 05 月 05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朝阳市龙城区大平房镇人民政府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大平房镇
联系方式:孟宪志 134*****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龙山街四号
联系方式:毛卫敏1**********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朝阳银行新华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毛卫敏
电 话:1**********
标签: 环境卫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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