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违建拆除项目发包公告

滨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违建拆除项目发包公告

一、公开发包条件

滨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违建拆除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发包人为滨海县城市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该项目为限额以下县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建设地点:滨海县县城范围内。

2.建设规模:滨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违建拆除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服务所需机械为:吊车、挖机炮头、大小挖机、人工、大小渣土车等。具体详见报价表中。

3.合同估算价:约为人民币40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范围

工期

BHG*********

滨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3 年违建拆除项目

详见报价表中

本预算费用用完为止

三、承包人资格要求

1.须为注册地在滨海县境内的建筑业企业,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资质等级及范围:须具有【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项目要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如要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身份。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企业身份证明文件。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身份或投标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其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5.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发包承建单位不得再另行转包、违法分包。

6.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如允许联合体承包时,承包人组建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该项目对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7.承包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3月的某一天,则承包人须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10月-2023年3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8.承包人信誉要求:承包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8.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8.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8.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8.4承包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8.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发包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9.承包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9.1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2为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发包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9.3与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9.4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发包公正性的;

9.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9.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7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承揽的工程中,因拖欠工人工资、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被滨海县有关部门限制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注:(1)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需为承包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公开发包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2)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不收取。

四、邀约文件的领取(施工合同,如有)

1.领取时间:2023年4月24日起

2.领取地址:https://pan.baidu.com/s/1PX2GsJEcUaV6cRdthFdI1g提取码:zilh

3.承包人在领取电子版邀约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高权、手机号码:159*****008)。

4.邀约文件价格:免费。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4月27日15时00分00秒。

2.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6开标一室。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方式。具体详见邀约文件。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工程款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10%工程款金额的银行保函);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在第一个农历春节前付至已完成工程量总价的70%,质保期满后在第二个农历春节前凭审计报告付至审计价的100%。(结算时须提供税务发票,均无息)。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相关应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农民工工资由建设单位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此资金作为工程款在相应的付款节点支付时扣除,详见滨建〔2018〕28号《滨海县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办法》。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被甲方处以经济处罚的,被扣除款项结算时不再支付。

八、发包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九、承包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发包人: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滨海县港城大道666号19-20楼

联系人:戴阳光王本源

电话:0515-681*****15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滨海县港城大道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3楼

联系人:高权

电话:159*****008

邮箱:**********@qq.com

2023年4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违建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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