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S348线潇浦镇接龙桥路段“10?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江永县S348线潇浦镇接龙桥路段“10?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江永县S348线潇浦镇接龙桥路段10?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10月2日2时30分许,S348线112KM+0M(江永县潇浦镇接龙桥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依据),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严肃责任追究,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江永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黄野任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总工会、县交通运输局、潇浦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江永县S348线潇浦镇接龙桥路段“10·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调阅资料、人员问询和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事故有关情况

(一)驾驶人情况

1、刘光祖,男,32岁,湖南省祁东县过水坪镇矮景村9组村民,赣CCL28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广西恭城县嘉会镇至湖南江永县潇浦镇接龙桥路段,驾驶人持B2E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450*****3051。

经查,刘光祖近三年有9条交通违法记录,其中,2020年2条、2021年7条,均已处理。

2、许向阳,男,44岁,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铁丝塘镇白壁村龙塘组人,赣CCL28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广西贵港市至恭城县嘉会镇路段驾驶人,持A2驾驶证,档案编号:430*****9810 。

经查,许向阳近有3条交通违法记录,其中,2020年1条、2021年2条,均已处理。

3、陈进全,男,60岁,江永县潇浦镇红山村二组村民,湘M41G53号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持D型机动车驾驶证,2015年3月28日初次领证,档案编号:431*****6245。

经查,陈进全近三年有3条交通违法记录,其中,2019年1条、2021年1条、2022年1条,均已处理。

车辆情况

1、赣CCL28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

赣CCL28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车车号:赣CNZ22挂。车辆登记的所有人为江西康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险,交强险保单号:H012*****012**********,商业险保单号:H012*****082**********,牵引车、挂车年检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2、湘M41G53号二轮摩托车

湘M41G53号二轮摩托车,车辆登记所有人为陈进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保单号:022*****250203*****126,摩托车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

(三)事故车辆单位情况。

江西康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代码:********MA38J67E99,法定代表人易文锋。公司成立于2019年04月15日,住所为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上湖乡商贸城37号,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技术咨询,国内贸易,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车销售及汽车零配件销售;汽车租赁,二手车信息服务,货运信息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货物搬运、装卸,货物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代办车辆相关业务,绿化工程,土方、沙石、陶瓷原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2022年8月10日,江西康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甲方)与刘光祖(乙方)签订《汽车落户协议》:甲方同意将乙方自己购买的赣CCL280号、赣CNZ22挂号车落户在该公司名下,但该车的实际所有人和经营人均为乙方,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经营该车辆,甲方公司只是该车辆名义上的登记所有人。车辆落户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9日。

具体管理模式为:乙方委托甲方对上述车辆提供代为年检、购买保险或处理违章等服务,费用均由有乙方承担,乙方另行每年一次性支付服务费4830元;乙方经营过程中可自行雇佣具有准驾车型驾驶证的司机参与车辆驾驶,但是乙方雇请的司机与甲方无任何劳动、雇佣关系;落户期间,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运输事故或意外事件等造成本人或他人的伤亡或财产损失,一切赔偿责任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等。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该公司未对车主或驾驶员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只是不定期给车主或驾驶员下发一到两份资料,让他们在手机微信上学习或直接电话告知生产安全知识。

(四)车辆装载情况

赣CCL280号、赣CNZ22挂核载33.6 吨,实载33.7吨建筑模板,超载0.1吨;模板装载平整,未超高、超宽。

(五)车辆运行轨迹

2022年10月1日上午9时左右,驾驶员许向阳驾驶赣CCL280号牵引车搭载车主刘光祖从广西玉林市福绵区出发,13时左右到达广西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广诚木业装载建筑模板准备运往湖南岳阳汨罗。下午4时左右从贵港出发,途径广西来宾市武宣县、象州县,桂林市荔浦县、恭城县,于10月2日凌晨1时左右到达广西恭城县嘉会镇,许向阳累了开不动了,转由车主刘光祖接着驾驶前行,10月2日凌晨2时左右进入湖南江永县,在粗石江疫情防控卡点做了核酸检测采样后继续由刘光祖驾驶沿S348线驶往江永县城方向,直至事故发生。

(六)事故道路情况

事故发生在S348线112KM+0M江永县潇浦镇接龙桥路段,事发路段为弧形弯道,东西走向,东往江永县城,西往允山,宽8.2米,设道路中心虚线及车行道边沿线,双向共两条行车道,行车道共宽8.2米,弯道两端前200米路沿均设有弯道标志,前50米路面有黄色横向油漆减速带,水泥路面干燥,夜间有路灯照明。

事故当日天气情况

2022年10月2日,江永天气状况多云/晴,最高温度34℃,最低温度24℃,南风1-2级,无降水,温度、湿度、气压、风速均正常,无恶劣天气现象发生。

(八)有关检测鉴定情况

1、车速:江永县公安交警部门调取车辆动态监管系统显示事故发生前车速为70公里/小时,该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2、酒驾、毒驾鉴定:经江永县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对刘光祖采用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0毫升/100毫升。毒驾未鉴定。

(九)责任认定情况:2022年10月13日,江永县交警大队作出第431*****02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10·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刘光祖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陈进全、许向阳不承担事故责任。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调查组通过监控视频、车载行车记录仪、现场勘查、救援情况、调查询问等调查,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2022年10月2日凌晨,刘光祖驾驶赣CCL28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赣CNZ22挂号重型半挂车,装载约33吨模板)沿S348线自西往东行驶,2时35分许途经S348线112KM+0M(江永县潇浦镇接龙路段)弯道时越过道路中心线,右转弯车速过快导致整车向左侧翻,车载模板散落,散落的模板将对向行驶的湘M41G5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及驾驶员陈进全掩埋,造成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刘光祖被卡在驾驶座受伤、坐在副驾驶座的许向阳被甩出驾驶室受伤并在拦车求助报警后因伤势严重昏迷,二轮摩托车驾驶员陈进全于8时45分在模板下找到后送江永县人民医院抢救,9时17分抢救无效死亡。事故还造成道路设施(路灯、防护栏、树木)及车辆损坏。

(二)应急救援情况

10月2日3时7分,江永县110指挥中心接警后,指令交警大队、120急救中心、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交通民警、急救医师、消防救援人员于3时20分许陆续到达事故现场。交警立即开展现场勘查、秩序维护工作,消防救援人员对被困驾驶座的刘光祖破拆救援,急救医师在现场对许向阳进行急救,随后两人被送往江永县人民医院救治。7时许,牵引车被施救拖离现场,交通恢复。7时30分,附近村民来到事故现场反映其亲属陈进全驾驶二轮摩托车失联,手机能打通,无人接听,之前调阅气象局的监控显示陈进全于凌晨2时34分途经该交通事故现场,怀疑陈进全在该交通事故中受害。蒋新红接到反映后立即指挥翻看模板寻找并向大队长周剑同志报告,同时请求119到场救援、增派交警警力增援,接报后大队长周剑、副大队长蒋宾立即到现场指挥,7时50分在模板下找到陈进全驾驶的湘M41G53号二轮摩托车,继续救援后于8时45分在模板下找到陈进全并立即由急救车送往江永县人民医院抢救。9时17分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陈进全的绝对致命伤为第5、6脊椎骨折横移并脊髓横贯性损伤。

、事故原因和性质

直接原因

驾驶员刘光祖驾驶与其准驾车型不符的赣CCL28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夜间通过容易发生危险的急弯路段时超速行驶(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系统显示事故发生前车速为70公里/小时,该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右转弯时向右猛打方向盘,导致整车向左侧翻,车载模板散落,散落的模板将对向行驶的湘M41G5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及驾驶员陈进全掩埋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江西康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该公司未对货运驾驶员实行统一管理,驾驶员由车主自主雇请,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刘光祖准驾不符的安全隐患(刘光祖曾5、6次驾驶该车);

2、江西康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该公司未按规定对货运车主及驾驶员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只是不定期给车主或驾驶员下发一到两份资料,让他们在手机微信上学习或直接电话告知生产安全知识,车主及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江永县S348线潇浦镇接龙桥路段“10·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一)由司法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刘光祖,男,32岁,赣CCL28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广西恭城县嘉会镇至湖南江永县潇浦镇接龙桥路段驾驶人。经江永县交警大队调查认定:刘光祖驾驶与其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夜间通过容易发生危险的急弯路段时超速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一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议予以立案侦查,对刘光祖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江西康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建议由江永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其行政处罚。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加强路面巡查管控,严查交通违法行为。针对本次事故中货运车辆转弯超速行驶和驾驶员准驾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要利用固定测速和移动测速相结合等技术措施,依法查处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路面巡查,有针对性的查验相关证照,依法查处准驾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举一反三,依法治理“三超一疲劳”行为。对过境货运车辆及辖区货运车辆,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交警部门运用固定治超站和不停车检测系统,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打击“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

(三)强化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道路标志标线。交通、路政、交警、城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完善、修补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特别是转弯、事故易发路段要设置警示牌、减速带。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驾驶人自律意识。要压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工作,提高驾驶人安全技能、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全面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江永县S348线潇浦镇接龙桥路段

“10·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

2022年10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交通 事故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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