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建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建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度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建部分已由淮安市农业资源开发局、淮安市财政局以淮农开[2015]29号、淮财农发[2015]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清浦区农业资源开发局、淮安市清浦区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拨款100% ,招标人为淮安市清浦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2015年度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建部分;
(2)工程地点:清浦区和平镇、黄码乡;
(3)工 期:210日历天;
(4)质量标准: 合格 ;
(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四 个标段;
标段划分(和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在电站村,二标段在越闸村,以下简称一、二标段;黄码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三标段在周陈村,四标段在三乐村,以下简称三、四标段。):
一标段:涵洞32座,渠首8座,渡槽13座,小沟桥3座,中沟桥4座,防渗渠7.784km,宽3.0m水泥路3.175km,放水口400座;
二标段:涵洞6座,渠首39座,渡槽9座,小沟桥4座,中沟桥5座,防渗渠6.495km,宽3.0m水泥路4.198km,放水口400座;
三标段:涵洞37座,渡槽3座,小沟桥8座,中沟桥1座,防渗渠10.125km,宽3.0m水泥路5.199km,放水口400座;
四标段:涵洞9座,节制闸1座,低压泵站(14寸)1座,低压管道1项,小沟桥19座,宽3.0m水泥路2.611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有效)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有效);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5)近三年内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8)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需再上门申请,由投标申请人直接登录互联网即可提交,并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详见网址http://218.94.117.252:12301/)(提供有效打印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拟选派建造师自201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在所投标企业施工过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或与本招标工程性质相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国土项目土地整理、市政给排水及桥梁工程)承担过项目经理的,合同总价达到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或由业主单位出具完工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以认可,原件备查)
(10)2012年度以来被江苏省内农业开发系统列入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5.1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
5.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符合“3. 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9月2日至 2015 年9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标段、图纸资料贰佰元∕份(售后不退)。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壹佰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9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一 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清浦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处
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浦区明远西路6号(清浦区农业委员会二楼)
联系人:蔡先生、王小姐 电 话:****-******** ********
代理人: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人民南路清晏园大门对面二楼
联系人:胡志伟 电 话:****-********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监督单位(备案章)
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2015 年9月1日
标签: 土建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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