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生活场所修缮招标公告
生产、生活场所修缮招标公告
2015年景东公司生产、生活场所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2015年景东公司生产、生活场所修缮项目(招标编号:HLZB-2015-08-248)已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景东供电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景东供电有限公司生产、生活场所修缮面积456平方米,房屋结构为2层砖砌钢架混合结构,采用独立基础。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2 出资比例:100%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
3.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具体项目内容如下(项目具体施工内容参照最终设计图纸进行):
3.1.1 拆除原有老化房屋198平方米。
3.1.2 采用钢结构屋架进行修缮,屋顶采用深灰色合成树脂瓦,并对使用空间进行重新布局,修缮面积456平方米。
本次项目施工为主体部分施工,不含水电及室内外装修。
3.2 招标方式:包工包料。
3.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3.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4.2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近3年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附近两年财务报表)。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4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公司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公司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公司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5.1凡欲参加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售后不退。
5.2出售时间: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8日9:00~17:30时。
5.3出售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国际机场客运公司办公楼三楼。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6.1 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于2015年9月23日9:00 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国际机场客运公司办公楼三楼开评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 招标人于2015年9月23日10:00时在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国际机场客运公司办公楼三楼开评标室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名报到。
七招标人:景东供电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登念 电话:0871-******** 传真:0871-********
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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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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