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鄂州市华容区三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农业综合开发鄂州市华容区三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2015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鄂州市华容区三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鄂州市华容区三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鄂农办发[2015]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鄂州市华容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临江乡;
2.2招标范围:水利措施、农业措施等;
2.3投资规模:约412万元;
2.4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安全标准:要求达到《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条件如下(详细内容及要求详见资格后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3.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企业资质叁级及上资质;
3.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3、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5、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7、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8、拟派五大员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岗位/注册证书;
4、本次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后审申请;
5、报名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投标,必须成为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才可参加报名。
5.1会员详见网上投标报名指南。
5.2获取资料时间为2015年 9 月 2 日至2015 年 9 月 11 日 16:00 时,工本费600元(人民币)。
7、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5 年 9 月 11 下午16:00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捌万元整(人民币)
8、工本费、投标保证金
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分别汇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的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账号: ********8771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9、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5年 9 月 28 日上午09:30时前提交至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将被拒绝。
10、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参加开标会议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建造师参加,否则视同放弃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建造师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州市华容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旁严家塆住宅楼8单元102室
联系人:王燕朋 手 机: ****-*******/134*****446




标段名称:2015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鄂州市华容区三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账号:********8771 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单位基本账户足额汇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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