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德红外工业园二期1号楼A栋智能化系统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工业园二期1号楼A栋智能化系统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二)项目名称:武汉高德红外工业园二期1号楼A栋智能化系统工程(一标段)1、工程内容:办公基础建设(综合布线、网络及网络安全、语音通讯)、智慧安防系统(视频监控、人脸识别、门禁通行与考勤、车辆道闸、停车引导与管理、停车场装饰、入侵报警、离线巡更)、数据中心(非涉密、涉密)、智能会务系统(党建展厅及各类型会议室视频、音频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智慧楼宇系统(能耗监测、楼宇自控、智能照明、IBMS及可视化运维)、其它系统(IPTV、公共广播、信息发布、五方对讲)。(一)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需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声明;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记录(查询日期在发布公告之后),截图打印。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出具相关证明,注册资金≥3000万元;2、投标人应具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具有制造型或商业型智慧园区系统集成工程施工业绩,至少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具有数据中心(微模块)工程施工业绩,至少提供一份业绩合同,机房面积不低于200平方;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具有屏蔽壳体机房工程业绩,至少提供一份业绩合同,机房面积不低于50平方;8、投标人授权报名代表仅限一人,若出现多人报名则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9、投标人报名资料中需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6个月社保证明,并注明授权代表及其联系方式;10、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名纸质资料则视为报名无效;
标签: 智能化系统 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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