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中高中部校园小超市租赁项目租金询价公告

福州一中高中部校园小超市租赁项目租金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福州一中高中部位于福州地区大学城新校区(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大道7号),为封闭式校园,全校师生2500余人。校园小超市位于校园内,仅对内向在校师生提供服务,销售学校许可的物品。超市面积共约114平方米 ,其中:经营场所面积约96平方米,小仓库面积约18平方米。

现针对校园小超市租金进行公开询价。

二、本项目报价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有能力经营本次招标项目,具有招标项目经营范围的法人企业。【报价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至少应包含日用百货(含日用品)、预包装食品两项。同时在本超市不得经营肉类、海鲜等生鲜食品、服装(游泳衣裤除外)、现场制售食品、茶饮酒吧及与超市项目无关的行业(如文印、照相等)和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售卖对青少年身心健康有害的货物以及学校要求禁止售卖的货物(如烟、酒、碳酸饮料等)。】

2、报价人应具备开业条件(全部软、硬件证照齐全)且具有良好声誉,无被食品卫生监督、物价、工商等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

3、报价人需保证商品采购渠道正规合法(货品供应商必须为三证齐全的贸易商行,具备大型商业超市供货资质和经验),严格执行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执行索票索证制度,货品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本超市不得经营“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和假冒伪劣商品。

5、承租人必须独立、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食品卫生等民事法律责任。超市内货架等物品自备,租期结束后自行处理。

6、在承租期间,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费、电费、各种行政性收费及涉及承租期间可能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承租期限内,承租人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承租的场地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承租人负完全责任。且承租人独立承担公众安全、防火防盗等安全职责,如发生意外,全部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三、本项目租金报价文件编制响应时间、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时间开始至2023年4月12日10:00截止。有意向提供租金报价的报价人应将密封的响应材料(响应材料包括租金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于4月12日上午10:00之前送达接收地点(福州一中高中部办公楼三楼总务处),各类材料均需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备注:递交材料时,将现场查验证件,请携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大道7号福州一中高中部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1—********


附件:福州一中高中部校园小超市租金报价单.xls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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