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深惠城际大鹏支线空调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深惠城际大鹏支线空调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深惠城际大鹏支线空调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440*****190******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 | ||
项目概况: | 无 | ||
公告名称: | 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深惠城际大鹏支线空调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阳光采购 | ||
公告信息: | /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0 | ||
交货期说明: | / | ||
招标/采购范围: | 深惠城际大鹏支线(不含龙城站)工程空调设备及服务采购,本项目含深大城际坪山站设备。主要采购内容包括:1.制冷设备:冷水机组、冷却塔、空调水泵、反冲洗过滤器、自动在线清洗装置;2.空气处理设备: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风机盘管机组、悬浮式风机盘管机组、风机盘管机组;3.上述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 | ||
资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截标之日在境内至少有一项轨道交通批量供应冷水机组或组合式空调机组设备的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文件。其他: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同一生产制造商只允许一名投标人投标。如同一生产制造商的多个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生产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均不被招标人接受。3、如生产商和该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只接受生产商的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6、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 ||
联系人: | 杨工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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