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黄征启字[2022]004号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黄征启字[2022]0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浙江省黄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施2022年工业用地2项目需要,拟征收新前街道屿下村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新前街道屿下村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共3.485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台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新前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004、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2年工业用地2(拱东医疗)(1).pdf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6日
标签: 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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