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2023年6月考试技防产品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北京教育考试院2023年6月考试技防产品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2023年6月考试技防产品租赁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标的:
考试技防产品租赁,服务考试范围为北京教育考试院6月期间举行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职单考文化课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
租赁物名称及预计所需数量:
无线电信号(含5G信号)屏蔽器
预计同时租用最大台数2500台,预计租用总台天数*****台·天。
技术需求:
无线电信号(含5G信号)屏蔽器
设备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磁辐射强度达到国家《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确定的一级标准,确保电磁辐射环境安全、达标。
(1)频率辐射发射特性要求
能有效地压制屏蔽2G至5G信号等移动通信的信息交换。
(2)有效屏蔽移动通信信号的距离
因屏蔽器安放的位置和环境不同发生变化,在室内环境下,屏蔽的有效半径为
(3)产品使用时,应能够有效防止对考场区域以外的公众移动通信系统的干扰:
a.屏蔽信号功率频谱不得覆盖任何频分双工移动通信系统的上行信道;
b.室外
c.产品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4)电器干扰
屏蔽仪不能对同一室内的计算机、电视机、录放机、收音机、固定电话、校园广播等产生干扰。
(5)屏蔽器应在通电开启后30秒内对考场内移动通信信号实施有效屏蔽,并达到上述指标。
(6)设备的外观结构和重量
设备应轻便易于携带安装,可以水平或悬挂放置,使用220V交流电,功耗低。
供应商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须知:
1.报价文件中需明确设备型号及租赁费用单价(单位:元/台天),且不得出现其他费用(如有,应摊入单价之中)。结算时,按单价乘以台天数计费。计费天数按考试中实际使用的天数,租赁物在甲方或考点提前和延后放置的天数不予计费;计费台数以考试中实际使用的设备数量为准(考前确定)。
2.报价文件中需明确能否完全满足前述技术需求。
3.报价文件后需附以下证书:
1)国家有权机关批准的生产、销售无线通信信号屏蔽设备的相应许可证书;
2)无线通信信号屏蔽设备经过国家权威机构鉴定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4.报价文件需盖公章并密封。需于2023年4月28 日 15:00点前到考试院A座608室提交报价文件,或邮寄送达至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北京教育考试院(联系人 夏君生 收)。
评议时间地点:2023年4月28日15:00,考试院A座612室。
评议办法:推荐单价报价最低且满足要求的供应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君生 ********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3年4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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