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提升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正定县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提升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正定县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提升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定县 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提升项目已由正定县行政审批局以正行审投资批复[2022]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定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正定县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正定县;2.1.2 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包含污水治理工程,主要包括正定县城西污水厂建设工程(1万吨/天)、集中站改造工程、村内污水管网工程、污水厂主干管工程;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道路全长141.53km;配套工程,包括中华大街、107国道、新城大街配套工程、中华大街东侧辅道(兴德路至曙光路段)加宽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包括道路硬化、厕所改造、农村文化墙、全民健身广场等建设。2.1.3 标段划分:1个标段。2.1.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之日止。2.1.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
??2.2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竣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26 00:00至2023-05-0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1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正定县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正定县府西街6-5号县总工会二楼地址: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张哲哲

联系人:吴昊
电话:

0311-********

电话:0311-********166*****676
传真:

/

传真:031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hbct6805@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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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

账号:637*****2004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振兴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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