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村公路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2023年农村公路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2023年农村公路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2023年农村公路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农村公路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
1.2采购人: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1.3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2023年西藏自治区七个市(地)农村公路新续建设项目共422个(其中:新建232个、续建190个)(含川藏铁路配套)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合同期内,可随时派出4-6名检测人员及必要设备按采购人要求对农村公路进行相关检测。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2023年农村公路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公路线型、中线偏位、中线高程,路基路面断面及结构尺寸、厚度、强度、弯沉、平整度,防护工程断面及结构尺寸、强度,桥涵结构尺寸、强度、外观,交通安全设施检测等;2、检测频率:路基路面每公里至少检测一个点,桥涵工程抽检率不低于总数的30%,防护工程每处检测1个点,交通安全设施每公里1个点。对于工程质量问题突出的项目,应适当加大检测频率;3、按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标准规范出具检测报告。
2.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2.3服务地点:西藏自治区七个市(地) 。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自治区及行业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交的检测报告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5 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6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供应商应进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须持有交通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证书附表覆盖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内容)。
(2)企业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五年内(2018年4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独立承担过和正在承担的公路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业绩不少于2项。业绩证明材料可在部级或省级网站查询的,附相关查询截图,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供应商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拟派人员要求: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项目的试验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业绩;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项目的试验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可在部级或省级网站查询的,附相关查询截图,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供应商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上述人员须提供2022年至今连续近6个月由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工伤、养老)。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2019-2021年度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连续三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在A级及以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被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自身原因出现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可在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并附查询网页截图)。
(5)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19-2021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每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6)其他要求:无 。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4月27日,每日上午09时4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4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街道阳光都市南区4栋2单元501)持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彩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到现场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关联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等附件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xizang.gov.cn/)采购信息栏中自行下载。
4.2采购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不召开标前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踏勘。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4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定开标地点。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以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对在廉政建设、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环节出现不履约、不服从管理的检测服务单位,采取“四个一律”,即:信用等级一律评为最低等次;一律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一律永久禁入西藏交通建设市场;一律抄告涉事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央企直接向国务院国资委反映。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0号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0891-*******
电子邮件: /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街道阳光都市南区4栋2单元501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崔工
电 话:132*****901
电 子 邮 件:********@qq.com
标签: 第三方质量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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