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镇海基地2023-2025年度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监理(或工程管理)框架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镇海基地2023-2025年度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监理(或工程管理)框架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镇海基地2023-2025年度小型建设工程项目
工程监理(或工程管理)框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中国石化镇海基地2023-2025年度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监理(或工程管理)框架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及其基地成员企业。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镇海基地2023-2025年度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监理(或工程管理)框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2框架合同有效期:3年。
2.3标段划分:4个标段。
2.4框架合同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
框架合同估算金额:合计3540万元(除税)。其中:一标段1840万元,二标段750万元,三标段400万元,四标段550万元。
2.5标段招标范围:
自框架合同生效起3年之内委托(暂定至2026年5月31日),由中国石化镇海基地项目管理部、镇海炼化工程部、机动部,或研究院、油库中心等项目业主委托的符合以下适用范围和标准的工程监理(或工程管理):
(1)本框架合同适用范围主要有:①工程项目中的油(气)储运设施、新能源地面建设、炼油化工二类和三类项目、加油(气)站、民用建筑等,以及与之相关配套工程;②非固定资产投资性质的其他项目;③镇海基地项目管理部或镇海炼化工程部、机动部被授权管理且以镇海炼化分公司或镇海炼化有限公司名义实施的中国石化全资、合资合作、代管托管等小项目;④纳入《镇海基地管理一体化工作方案》的基地成员企业的同类业务。
(2)本框架合同适用标准:单项目委托工程监理(或工程管理)合同价≤200万元(含税)。
(3)本框架合同涉及相关范围小项目或施工内容所需的施工前期准备、工程施工期,竣工验收直至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或工程管理),即在项目前期准备、四通一平、拆除、基桩、土建安装(或EPC总承包)、改造、调试、检测检定,以及招标人另行书面明确费用从该项目号中列支的工程范围等项目建设全过程中,进行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HSE管理、工程合同、信息等方面的监理管控工作。各阶段具体监理工作参见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国石化建设监理管理办法》、《中石化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具体以委托人提供的单项工程监理(或管理)任务书(框架协议委托任务单)为准。
框架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按以下原则划分标段并委托实施:
(1)一标段: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二部、炼油三部、炼油四部、储运部(经七路以西老区厂内区域)相关辖区的装置、设施、配套等;镇海炼化有限公司相关辖区范围内除二标段已明确的内容外,其余均属于本标段范围;新材料研究院、油库中心(镇海石油销售、宁波商储、大榭石油销售、舟山石油销售、舟山商储)相关辖区范围均属于本标段范围。
(2)二标段: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一部、烯烃一部(裂解汽油抽提、1#裂解汽油加氢、2#芳烃抽提、1#丁二烯抽提、1#MTBE/丁烯-1等五套装置)、储运部(经七路以东且海天路以西区域)相关辖区的装置、设施、配套等;镇海炼化有限公司烯烃二部(2#裂解汽油加氢、3#芳烃抽提、2#丁二烯抽提、2#MTBE/丁烯-1)、储运部(全压力罐区、常压罐区、产品汽车装卸设施、1#联合火炬)、公用工程二部(2#乙烯I循、2#乙烯II循、2#乙烯III循、2#乙烯污水、2#WAO、高压消防水系统及水加压泵站、雨水监控及事故水收集池、2#乙烯净化水)范围内的装置、设施、配套等。
(3)三标段: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五部、烯烃一部(除裂解汽油抽提、1#裂解汽油加氢、2#芳烃抽提、1#丁二烯抽提、1#MTBE/丁烯-1等五套装置外的其他区域)、氢能制造部、合成材料部相关辖区的装置、设施、配套等。
(4)四标段:镇海炼化分公司公用工程部一部(动力中心、电气、供排水、煤焦输送、系统等所有区域)、港储部、储运部(成品油码头)相关辖区的装置、设施、配套等。
具体工作界面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之“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16“工作界面”。
2.6投标人应参与投标4个标段,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按照各标段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每个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1)炼油化工一类项目。
(2)对于具有特殊管理要求等不宜纳入本框架合同管理的项目或工程内容,招标人(或项目业主)保留另行委托的权力。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应为一般纳税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1966年1月1日(男)/1971年1月1日(女)及以后出生,有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个人执业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要求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1966年1月1日(男)/1971年1月1日(女)及以后出生,有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个人执业业绩;框架合同项下委托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3)至少配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岗位、数量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基本配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及要求”附件1“项目监理部人员基本配置要求一览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均达到GB*****-2013及SH/T3903-2017标准、《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石化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相关行业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中,单独设置的安全监理工程师需达到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的相关持证要求,或持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证书并有2年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经验。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4月25日 16: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 16:00。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 09:00。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1开标时间:2023年5月16日 09:00。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
联系人:平雅敏、程钰;
电子邮箱:pingym.zhl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嘉铭园综合楼;
邮编:100101;
联系人:张蕾;
电子邮箱:zhangl750@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工程招投标异议受理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0574-******** | 电子邮箱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2023年4月25日
标签: 小型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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