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镇海基地2023-2025年度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安装工程(或土建及安装工程)框架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镇海基地2023-2025年度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安装工程(或土建及安装工程)框架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镇海基地2023-2025年度小型建设工程项目

安装工程(或土建及安装工程)框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镇海基地2023-2025年度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安装工程(或土建及安装工程)框架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及其基地成员企业。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镇海基地2023-2025年度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安装工程(或土建及安装工程)框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2框架合同有效期:3年。

2.3标段划分:4个标段。

2.4框架合同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

框架合同估算金额:合计*****万元(除税)。其中:一标段*****万元,二标段3800万元,三标段2000万元,四标段3000万元。

2.5标段招标范围:

自框架合同生效起3年之内委托(暂定至2026年5月31日),由中国石化镇海基地项目管理部、镇海炼化工程部、机动部,或研究院、油库中心等项目业主委托的符合以下适用范围和标准的工程施工(安装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

(1)本框架合同适用范围主要有:①工程项目中的油(气)储运设施、新能源地面建设、炼油化工二类和三类项目、加油(气)站、民用建筑等,以及与之相关配套工程;②非固定资产投资性质的其他项目;③镇海基地项目管理部或镇海炼化工程部、机动部被授权管理且以镇海炼化分公司或镇海炼化有限公司名义实施的中国石化全资、合资合作、代管托管等小项目;④纳入《镇海基地管理一体化工作方案》的基地成员企业的同类业务。

(2)本框架合同适用标准:单项目委托工程施工合同价≤500万元(含税)。

(3)本框架合同涉及的工程施工内容,可能涉及总图竖向、地基基础、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静置设备、加热炉、储罐、工艺管道、热工、电气、电信、自控仪表、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等有关施工、检测(检定、标定)、调试等工程内容;包括需专业分包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其它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其他内容;不包括桩基检测(接桩检测仍属招标范围)、无损检测或相控阵超声检测、绿化工程等招标人另行发包的框架专业,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单项工程施工任务书(框架协议委托任务单)为准。

框架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按以下原则划分标段并委托实施:

(1)一标段: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二部、炼油三部、炼油四部、储运部(经七路以西老区厂内区域)相关辖区的装置、设施、配套等;镇海炼化有限公司相关辖区范围内除二标段已明确的内容外,其余均属于本标段范围;新材料研究院、油库中心(镇海石油销售、宁波商储、大榭石油销售、舟山石油销售、舟山商储)相关辖区范围均属于本标段范围。

(2)二标段: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一部、烯烃一部(裂解汽油抽提、1#裂解汽油加氢、2#芳烃抽提、1#丁二烯抽提、1#MTBE/丁烯-1等五套装置)、储运部(经七路以东且海天路以西老区厂内区域)相关辖区的装置、设施、配套等;镇海炼化有限公司烯烃二部(2#裂解汽油加氢、3#芳烃抽提、2#丁二烯抽提、2#MTBE/丁烯-1)、储运部(全压力罐区、常压罐区、产品汽车装卸设施、1#联合火炬)、公用工程二部(2#乙烯I循、2#乙烯II循、2#乙烯III循、2#乙烯污水、2#WAO、高压消防水系统及水加压泵站、雨水监控及事故水收集池、2#乙烯净化水)范围内的装置、设施、配套等。

(3)三标段: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五部、烯烃一部(除裂解汽油抽提、1#裂解汽油加氢、2#芳烃抽提、1#丁二烯抽提、1#MTBE/丁烯-1等五套装置外的其他区域)、氢能制造部、合成材料部相关辖区的装置、设施、配套等。

(4)四标段:镇海炼化分公司公用工程部一部(动力中心、电气、供排水、煤焦输送、系统等所有区域)、港储部、储运部(成品油码头)相关辖区的装置、设施、配套等。

具体工作界面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之“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17“工作界面”。

2.6投标人应参与投标4个标段,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按照各标段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每个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1)炼油化工一类项目。

(2)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适用的项目(例如单独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

(3)对于具有特殊管理要求等不宜纳入本框架合同管理的项目或施工内容,招标人(或项目业主)保留另行发包的权力。

(4)其他招标文件已明确不包含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一般纳税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0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大检修)施工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大检修)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大检修)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质量负责人持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质检员(质量员)证书。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4月25日 16: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 16:00。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 09:00。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5月16日 09:00。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

联系人:平雅敏、程钰;

电话:0574-********

电子邮箱:pingym.zhl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街道北苑路86号嘉铭园综合楼;

邮编:******

联系人:张蕾;

电话:010-********

电子邮箱:zhangl750@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工程招投标异议受理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0574-********

电子邮箱

yysl.zhlh@s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

2023年4月25日


,浙江,宁波市,镇海区,北京市,宁波,舟山,057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型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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