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管理中心中心城区一级河道及外环河水环境维护(第二批)蓝藻治理药剂购置招标公告

海河管理中心中心城区一级河道及外环河水环境维护(第二批)蓝藻治理药剂购置招标公告


天津市海河管理中心 天津市海河管理中心中心城区一级河道及外环河水环境维护(第二批)项目蓝藻治理药剂购置 (项目编号:YFZX-ZBDL-2023-016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海河管理中心中心城区一级河道及外环河水环境维护(第二批)项目蓝藻治理药剂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ZX-ZBDL-2023-016
项目名称:天津市海河管理中心中心城区一级河道及外环河水环境维护(第二批)项目蓝藻治理药剂购置
预算金额:96.0万元
最高限价:96.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40.7440.74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锁磷剂、氨氮降解剂
第2包55.2655.26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微生物净水剂、生物抑藻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天内将药剂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津财采〔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1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投标人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5日 2023年05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为合格供应商的截图、《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文件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项目名称的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yuanfangzixun_1@126.com)。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银行帐号:770*****801*********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2号楼220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海河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堤头大街115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2号楼1301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居东红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蓝藻治理 水环境 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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