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延边州分行营运用房电力改造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延边州分行营运用房电力改造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CFDAG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延边州分行营运用房电力改造项目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延边州分行营运用房电力改造项目。
2.2项目地址: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延西街559号。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最高投标限价:¥153.3212万元。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3.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3.4.1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服务能力,能承担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配套工作。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2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3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
3.4.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4.5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6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齐全。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4.7外省投标企业需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领取并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平台(链接地址:http://cx.jlsjsxxw.com/)中打印的电子证书;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或平台(链接地址:http://cx.jlsjsxxw.com/)中打印的电子证书;
5.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
6.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7.一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
4.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5月16日09时30分整,递交地点: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会议室)。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266号
联 系 人:李维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 系 人:刘鹤群、兰亚珍、李新民
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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