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等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湖南省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等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湖南省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等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已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资本金约占总投资20%,由项目业主自筹,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服务地点:湖南省境内。
2.2 项目规模及采购范围:项目路线起于城步县儒林,顺接已建的武冈至靖州高速公路城步支线,止于湘桂两省交界处的五团镇双田,顺接拟建的城步至龙胜高速公路广西段。全长51.79公里。全线设置儒林(二期工程)、塔溪、泮水、南山4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南山互通连接线7.088公里。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南山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和省高速集团公司对于在建高速公路不动产权证办理的要求,现需开展湖南省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等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线型位移置换和加征用地报批、供地手续办理、全线实测和勘测定界、征地社会风险评估、不动产登记发证等事项咨询服务。
2.3 标段划分
本次服务采购共分为1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名称 | 项目名称 | 上限控制价 | 采购范围 |
1 | 湖南省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等技术咨询服务 |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①按相关部门及采购人要求完成竣工红线测量、与原报批线套合比对,完成项目所有永久性用地的勘测定界及取得属地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勘测定界报告(包括置换、补征用地形成的单独的勘测定界报告); ②置换、补征用地的用地预审、按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含基本农田)。按相关部门及采购人要求编制完成城龙高速公路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收集有关资料、协调相关部门组织规划修改方案的听证、部门审查、上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等工作,并获得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批复。 ③置换、补征地报批服务。主线及附属设施用地(含变电站)位移加征用地的补征、新增用地组卷、土地分户调查、编制补偿安置方案并公示、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及青苗补偿协议等、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 ④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办理供地手续、权属调查、土地落宗、不动产证办理(属地自然资源部门认定不动产发证测绘成果及宗地图并发证,项目路基成型后两个月内完成)。 |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不动产权证书之日止。
2.5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响应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根据采购人需求,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等服务工作。
(2)响应人应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双方商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成果报告的质量负责。
(3)在成果报告编制过程中,响应人应主动和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
(4)响应人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采购人有权向响应人提出要求增加服务人员,响应人应无条件满足。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同时具备附录1的资质要求、附录2的业绩要求、附录3的信誉要求、附录4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5 采购人不接受被采购人及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6采购人不接受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列为暂停投标资格或正处于被责令“限期整改”期内或被停止承接项目的响应人报名。
3.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登录湖南高速 采购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采购交易平台 ”,网址 : *****/">https://bid.hngs.net:*****/) 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并在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单位 CA 数字证书。各供应商可选择性办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个人数字证书,如办理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个人数字证书,在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时,采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数字证书签章;如未办理,在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 负责人签字时,可采用手写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湖南CA 统一客服 热线:**********,湖南 CA 企业 QQ:**********,湖南 CA 微信公众号:微信客户端搜索“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具体流程详见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注册完成后,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 (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网登录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后下载采购文件、 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采购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响应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4.4 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的注册、采购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交、开标流程等详见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手册(湖南高 速采购交易平台客服热线:0731-********,技术支持QQ :**********)。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下同) 见外网采购公告。
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系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 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和“采购 交易平台”自带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响应文件系统统一命名并 加密后上传“采购交易平台”,响应人不得修改文件命名,否则“采购交易平 台”将无法识别,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负责。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2) 本次采购实行网上解密和开标。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已全面启动电子化开评标,不见面开标项目无需现场参与,响应人可自行登录 “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和收看开标现场。响应人应在宣布开始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
5.3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第1 标段1 万元
(1)响应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响应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响应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采购标段:第1标段
户 名: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三湘支行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响应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联合体响应的,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采购人允许响应人将响应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日下午17:00前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不含节假日),邮寄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03会议室何女士 收(联系电话0731-********/********)。
6.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评审办法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省城龙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城步收费站内
联 系 人:卞先生
电话:157*****51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319号
联系人:何女士、周女士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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