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6线洞措至特荣海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国道216线洞措至特荣海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划分 | 主线起讫桩号 | 里程长度 (公里) | 主要工程内容及结构物 | |
施工 | 第A标段 | K0+000~K48+164 | 48.164 | 路基、路面、桥涵、绿化等全部工程内容(含支线工程) |
第B标段 | K48+164~K88+322 | 40.158 | ||
监理全一标段 | 一 | K0+000~K88+322 | 88.322 | 路基、路面、桥涵、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等全部工程内容(含支线工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施工招标资格要求西藏自治区内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西藏自治区外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在4000万元以上。投标人拥有或委托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受托实验室应同时具有CMA计量认证书。近5年内独立完成两项累计80公里三级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或近5年内独立完成两项累计总投资4亿元三级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信息可在部级交通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已经交工验收正在办理交工验收证书的需要项目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出具已经验收合格的业绩证明文件或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交安B类);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应持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交安B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工程师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于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5年内独立完成两项累计100公里三级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或近5年内独立完成两项累计投资4亿元三级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信息可在部级交通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已经交工验收正在办理交工验收证书的需要项目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出具已经验收合格的业绩证明文件或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备选人)和两名驻地监理工程师(以及备选人)应持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交通运输部质监总局颁发的安全和环保培训合格证书。
3.3 按本公告第3.1款或第3.2款要求,报名时提供的人员和业绩必须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所附业绩一致,不得调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拟投入的人员不能与国道317线洞措至改则段公路改建工程投入的人员重复。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凡参与本项目前期服务工作科研单位、设计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 对首次参与西藏自治区公路项目建设的投标人,须获得2014年交通运输部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方可参与投标报名。
3.7 凡参与西藏自治区公路项目建设的区外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3.8 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审,且复审合格。
3.9 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施工招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定价抽取法,即投标人按照公路工程专业类别报名投标,承诺以招标人合理定价作为投标报价,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随机确定投标人标段、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后审),对通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随机摇号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并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第二、三名为备选中标候选人。
4.2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采用固定价评分法(资格后审)。
5. 报名
5.1 请于2015年9月 2 日至2015年 9 月 9 日,每日9时30分至12时30分,15时3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S001号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公告3.1和3.2款所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和人员相关证书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下同)一套装订成册(无线胶装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关联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5.2参加施工标段的投标人,凭报名获取的编号卡,请于2015年 9月 10日09 时 30分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娘热路35号(阿里办事处院内河北大厦一楼大会议室)参加标段确定会议,对参与投标报名并通过审查的所有投标人采取摇号的方式,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按标段顺序随机确定标段,当最后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投标人不足3家时对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标。摇号确定标段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中的一人持有效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持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到场确认,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由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证机构对会议全过程进行监督和公证。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 9 月 10 日至2015年 9 月 11 日,每日10时30分至12时30分,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S001号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摇号后确定标段的确认卡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发售。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及图纸每套售价4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自行安排。
7.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娘热路35号(阿里办事处院内河北大厦一楼大会议室)。按照递交投标文件先后顺序确定编号卡号码。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西藏噶尔县狮泉东路6号
邮政 编码:859000
联 系 人:巴桑仁青
电 话:136*****339
招标代理人: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S001号
邮政 编码:850000
联 系 人:张文元
传 真:****-*******
2015 年 9月 2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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