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汽车物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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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04-26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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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大岭汽车物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GC01-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岭汽车物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称“本项目”),由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字〔2021〕80号文件、公发改审批字〔2021〕158号文件、公发改审批字〔2022〕145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公主岭市大岭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公主岭市大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大岭汽车物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设计范围包括设计文件优化、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以及后续的配合服务(负责施工定位放线、技术规范书的编制、验收等协助完成其他与工程设计相关的工作任务)等;施工范围包含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采购范围包含建筑材料设备及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等。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 *****m2。总建筑面积4050.90m2。主要建设深度处理间、鼓风机房、臭氧制备间及生化池等。项目建成后污水厂设计规模为1.0万m3/d。

2.4工程建设地点:大岭物流园区滨河大路东侧,现状一期污水处理厂北侧(东至新凯河,西至滨河大路,南至一期污水处理厂,北至岭甲一街)。

2.5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中标后7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施工计划工期:2023年6月22日至2025年6月21日。

2.6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为具有相应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兼任设计或施工负责人)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吉林公主岭)”网站(credit.gongzhuling.gov.cn/creditgzl)出具的信用报告。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最新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6日8时30分至2023年5月5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1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的方式定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大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公主岭市大岭镇街道

联系人:杨超

电话:043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千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标点上海盛世名城(标点门市1幢118号)

联系人:曹嵩瑞

电话:0431-********177*****73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公主岭市财政局、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34-******* 0434-*******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公主岭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4-******* 邮箱:**********@qq.com

地址:公主岭市东正阳街588号(住建局五楼)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邮编:******

注: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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