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选龙岗区学校体育场馆改造项目设计咨询服务单位的二次公告

关于公开征选龙岗区学校体育场馆改造项目设计咨询服务单位的二次公告

  一、项目背景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体育场地“开放共享、一键预约”全覆盖的工作指示,龙岗区现有86所具备开放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体育场馆已对外开放。为保障龙岗区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安全开放,尽快推进龙岗区学校体育场馆改造项目落地,我局计划聘请一家设计单位,对该项目开展相关设计咨询服务工作。

  二、项目名称

  龙岗区学校体育场馆改造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对全区86所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实施改造,改造项目主要包括物理隔离、监控、灯光等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以及部分场馆的修缮工程。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施工配合等内容。

  (三)项目费用

  经项目初步测算,项目设计咨询服务费报价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最终结算价以龙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批复为准。

  四、应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应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应标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应标单位须有同类项目工作经验;

  (四)我局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应标单位主体信用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并做证据留存。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标单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应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中作出声明)。

  (六)根据深龙财〔2019〕179号《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局将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再次对中标(成交)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以发出之日的二次查询结果为准。

  五、公告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5月4日

  六、评选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应标单位需提供资料清单(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一)详细报价;

  (二)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文件;

  (五)拟派服务团队人员情况明细表(提供职称、注册建筑师证书和社保证明);

  (六)工作方案(尽量详细表述承接此项目的主要设计理念、投资估算、进度计划);

  (七)诚信承诺书。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序,所有资料一式五套,资料袋密封并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请快递送达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136室,收件人:高小姐,联系电话:0755-********)。

  八、咨询方式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体育产业发展科陈小姐,联系电话:0755-********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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