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张家界市永定区水利局的委托,对永定区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YFZB2015-070、计划编号:永采计2015-06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永定区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政府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本次项目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非货物制造商具有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乡镇视频会商系统);
2.2必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或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3投标人近3年内(2013年1月至今)有至少2个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或类似信息集成业绩的成功案例(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或验收报告)
备注: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投标单位的红色印章的复印件。
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缴纳社保个人账户查询单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投标单位自行书面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基本资格条件以及特定资格条件中所需证照资料的原件,验原件留加盖投标单位的红色印章的复印件)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月2日起至2015 年 9月9日,每日上午8时到12时,下午15时到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庄坪路桥公司三楼301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报名。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5年9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张家界市永定区公路局六楼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水利局地 址:张家界市南庄路
联系人:顾万双电 话:
150*****71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张家界市南庄坪路桥公司三楼
联系人:龙自平 电 话:
139*****107监督管理部门:张家界市永定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欧奇君 联 系电 话:
****-*******8、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号:
****************09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市分行营业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