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做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做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我县商业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及《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征集相关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方式和标准(一)支持方向:主要支持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等5个方向。需符合《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附件3)的支持重点内容。
(二)支持方式: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其中,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等公益性较强的项目采取直接补助方式支持。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和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等市场化程度较高项目,由县(市、区)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对达到绩效目标的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
二、申报要求(一)申报范围。县内符合上述支持方向的在建或拟建且未获得中央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项目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需在2025年建设完成。
(二)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诚信守法,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等。
(三)需提交的资料如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单位),向县发改委提交如下申报材料,材料一式两份:
①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资产状况、股东构成、企业性质等,发展历程、获得荣誉等情况)。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行业从业资资和条件、财务管理正规相关证明。
③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在企业信用网查询的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等证明材料。
④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相关手续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土地证或土地预审文件或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有关批复或证明文件。
⑤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所属方向、建设性质(新建或改建)、实施建设地址(提供建设地址GPS 精准定位图)、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设计图和规划效果图等。
⑥项目目前开展情况。建设现状(至少提供外观全景图、正面左右侧面图、内部建设图、已有的设施设备图、施工现场图等图片,图片下方需要配文字说明。
⑦项目申报时已完成建设内容和投资情况,下一步项目计划建设主要内容及投资概算情况。
⑧项目建设预期取得的成效
⑨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承诺内容主要包括:承诺申请项目无骗取财政资金,无刻意夸大投资规模,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无违法违规使用各级财政资金行为和记录;此次申报非重复申报,非多头申报;企业依法注册,合法经营,所申报项目无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项目申报成功后,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方案、进度计划执行,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按项目建设要求提供相关建设信息,主动接受市商务财政部门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接受绩效评价,进行问题整改;承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项目而进行的必要核查等。承诺如有违反上述内容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愿意放弃资金支持,申报单位及法人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诺必须由申报单位盖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亲笔签字。
申报材料统一用A4 纸双面打印,编写目录和页码,封面列明申报方向和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或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所提供各类复印件、佐证文件等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一式2 份。
我委将根据商务部和海南省文件精神,择优筛选符合标准的项目向省商务部门推荐,并积极指导帮助企业争取上级扶持政策。
(四)征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楼311室
(3)联系人:黄锦财电话:0898-********
附件1;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清单.docx
附件2:《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乡村振兴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pdf
附件3:《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pdf
标签: 域商业体系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