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员工职业病体检项目招标公告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员工职业病体检项目招标公告
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员工职业病体检项目
合同编号:HHXY-FY-[2023]第41号(总403号)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甲 方: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员工职业病体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甲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员工职业病体检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要求,按照《职业健康技术监护规范》(GBZ188)标准,结合甲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确定职业病体检项目,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员工提供上岗、在岗、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特殊工种取证前体检服务。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约2000名员工职业病体检。
1.2.2 主要工作内容
1.2.2.1主要内容
(1)约2000名员工职业病岗前、岗中、离岗、转岗、复岗职业病体检。
(2)约300名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特殊作业工种取证前体检。
(3)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进行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4)组织制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有责任心的体检医师体检,确保提供优质的服务质量,同时将体检的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对检查结果出现明显异常的人员进行告知本人、复查并给出合理建议。
(5)负责所检项目结果准确有效,确保体检的医疗安全,合理安排体检流程。
(6)对有争议的标本,溶血标本以及乙方责任引起的误差标本复查,乙方免费复查并对体检结果负责,复查项目在15日内安排复查。
(7)根据甲方提供的体检名单及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展体检,体检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体检。
(8)建立员工职业病体检档案,对每名体检职工出具个人体检报告。
(9)保护甲方相关员工隐私。
(10)岗前体检员工、离岗体检员工、特殊作业体检员工取证前体检结果报告于2日内发送至甲方指定邮箱,纸质版【30】日内邮寄到甲方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在岗体检员工的体检结果(个人体检报告、年度总结报告)在体检结束后【20】日内发送至甲方指定邮箱,纸质版(个人体检报告、年度总结报告)年度体检结束后【30】日内统一派送至甲方,并对报告内容负责。
(11)个人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职业史、个人生活史、既往史、急慢性职业病史、家族史、体检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论及建议等。年度总结报告包括受检单位概况、职业健康检查种类及人数、岗前、岗中、离岗体检人数及结果、应检人数、检查时间和地点、体检工作的实施情况、发现的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症和其他人数的汇总名单、处理建议等。特殊作业体检员工体检报告包括体检人员基本信息、申告事项、体检事项、体检结果及意见等内容。
1.2.2.3职业危害因素及接触人数
职业危害因素主要为:氧化铝粉尘、炭黑粉尘、铝金属粉尘、石膏粉尘、石灰石粉尘、其他粉尘、石墨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氟化氢、盐酸、硫酸、硝酸、氢氧化钠、氨、硫化氢、甲苯、二氧化锰、臭氧、正己烷、石油沥青烟、噪声、工频电场、高温、电焊弧光、手传振动等。
序号 | 危害因素 | 人数 | 备注 |
1 | 氟及其化合物、噪声、高温、锰及其化合物、电焊弧光 | 24 | |
2 | 六氟化硫、噪声、高温 | 56 | |
3 | 铝尘、氟及其化合物、高温 | 19 | |
4 | 铝尘、氟及其化合物、高温、噪声 | 949 | |
5 | 铝尘、噪声 | 106 | |
6 | 铝尘、噪声、高温 | 47 | |
7 | 煤焦油沥青、高温、炭黑粉尘、甲苯喹啉 | 11 | |
8 | 煤焦油沥青气、其他粉尘、噪声 | 9 | |
9 | 其他粉尘(石油焦)、炭黑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高温、噪声 | 15 | |
10 | 其他粉尘、高温、噪声 | 3 | |
11 | 其他粉尘、噪声 | 21 | |
12 | 石灰石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高温、噪声 | 12 | |
13 | 酸雾、高温、铝尘 | 10 | |
14 | 炭黑粉尘、煤焦油沥青、噪声、高温 | 173 | |
15 | 炭黑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高温、噪声 | 32 | |
16 | 炭黑粉尘、噪声 | 212 | |
17 | 炭黑粉尘、噪声、高温 | 59 | |
18 | 炭黑粉尘、噪声、锰及其化合物、电焊弧光 | 30 | |
19 | 铁尘、一氧化碳、噪声、高温 | 43 | |
20 | 盐酸、氢氧化钠、氨、噪声 | 4 | |
21 | 噪声 | 7 | |
22 | 噪声、高温 | 44 | |
23 | 噪声、锰及其化合物、电焊弧光 | 6 | |
24 | 噪声、锰及其化合物、电焊弧光、高温 | 17 |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项目实施地点:中标人指定体检地点。
项目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如因甲方特殊原因造成未按合同生效日期开展体检的,体检时间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登记,备案项目包括粉尘因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放射因素、其他类(特殊作业等)。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人员资格
医生:医生应持有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书。
护士:护士应持有护士资格证及护士执业证书。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承担过一个及以上职业病体检工作(附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6日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5月22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备案登记证明、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 系 人:范慧琴
电 话:0971-*******
电子邮箱:hhnyzbb*******@vip.163.com
邮 编:******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4105017
*******@163.com">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标签: 员工职业病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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