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航贵州分公司桶装饮用水项目询价公告

关于国航贵州分公司桶装饮用水项目询价公告

2023-05-05 23:59:00
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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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贵州分公司桶装饮用水项目询价公告
西南分公司国航贵州分公司桶装饮用水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贵州分公司桶装饮用水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SWB-E-*********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
(五)项目需求:

1.项目内容明细及要求:

(1)桶装饮用水容量18.9L。

(2)产品基本要求:产品必须使用可回收食品级PC桶,非其他一次性容器灌装;产品必须在生产基地一次性灌装成型;产品必须通过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的检验,且符合DBS52/008-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饮用天然泉水》相关要求。

(3)配送地点: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国航股份贵州分公司综合大楼三楼桶装水存放点。

(4)配送频率及验收标准:每周配送一次,配送到位后,产品不得有任何破损。

(5)供应商须负责饮水机维修,并定期(6个月一次)对饮水机进行免费清洗。

(6)供应商每半年提供一次第三方(贵州省水质检验检测中心)检测《水质检验报告》,确保所提供的饮用水为国家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的饮用水。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处罚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4)非国航黑名单供应商,同意以竞争方式参与本项目。

(5)遵守国航供应商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行为准则。

(6)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厂房、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

(8)供应商为产品生产商或有生产商授权经销的经销商(企业有效营业执照载明有此类业务经营范围)。

3.环保要求:

(1)供应商除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要求开展工作外,还应遵守采购方制定的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要求。

(2)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及产品的原材料、生产过程、服务应满足(或设法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

(3)供应商应当采用原材料利用效率高、对环境影响小、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材料。

(4)供应商对其配送中环境噪声污染,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5)供应商所有送货到采购方的车辆必须遵守相关规定:运输车辆通过年检,尾气排放达标;在采购方区域内限速行使,不能鸣笛;在采购方区域内停留需关闭引擎,防止漏油;禁止在采购方区域内维修或冲洗车辆。

(6)供应商在履约期间如果因环境污染等事故受到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采购方将提出整改意见,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予以实施。对整改不符合或拒绝整改、或者对已经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采购方将会采取减少订货、更换供应商等措施,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损失。

(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责任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及环境突发事件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安全质量要求:

(1)供应商保证其提供的桶装饮用水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双方认可的供方产品说明中所规定的产品的功能和性能。

(2)供应商确保配送运行中双方的人身、物品财产安全。

(3)如因桶装饮用水桶体质量问题或水质污染造成食品安全问题,所产生的一切赔偿责任和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合同周期3年。

6.合同签署级别为三级。

7.采购合同类型:框架协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供应商应具备生产、销售纯净水、矿泉水、矿物质水、饮料的资质要求。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4月26日至2023年05月05日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询价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至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须使用鲜章,逐页盖章PDF版)。
2.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企业完整报告(须使用鲜章,逐页盖章PDF版)。
3.近半年内(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须使用鲜章,逐页盖章PDF版)。
4.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须使用鲜章,逐页盖章PDF版)。
5.涉及国家法定环保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须使用鲜章,逐页盖章PDF版)。
6.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声明,请严格按照模板格式进行填写(须使用鲜章,逐页盖章PDF版)。
7.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严格按照模板格式进行填写(须使用鲜章,逐页盖章PDF版)。
8.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请严格按照模板格式进行填写(须使用鲜章,逐页盖章PDF版)。
9.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请严格按照模板格式进行填写(须使用鲜章,逐页盖章PDF版)。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询价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询价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内容参与本项目询价工作,具体询价流程详见询价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http://)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南分公司
联系人:付淑明
联系人电话:0851-********
联系人电子邮箱:fsm_0317@163.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1.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2.供应商报名材料必须逐页盖鲜章,不得使用电子章,并转化为清晰PDF版上传。

3.供应商质疑:
(1)供应商应在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质疑,按照规定的质疑渠道提供书面质疑材料进行质疑。质疑时间环节不可逆,超过有效期的质疑无效。质疑渠道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付淑明;联系电话:0851-********;邮箱号:fsm_0317@163.com

(2)质疑函书写要求: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B.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C.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D.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E.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F.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G.提出质疑的日期;
H.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I.一件质疑函只能对一个采购项目提出质疑,质疑人需要对两个(含)以上项目提出质疑的,应当分别提交质疑函;
J.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函的,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资料。


附件:
,贵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桶装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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