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黑烟抓拍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青田县黑烟抓拍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青田县黑烟抓拍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1】70号)、《丽水市2022年清新空气行动实施计划》要求,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需新建黑烟车抓拍系统一套,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总则
1.1 采购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1.2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1.3 采购内容:新建黑烟抓拍系统(含1年运维服务)、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上牌(150台)
1.4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捌万元(¥ ******.00元)。
报价如果超出最高限价的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报价包含黑烟抓拍系统正常运行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150台)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包括软硬件产品购置费、运输费、安装费、运行电费、本地光纤接入租用费、辅料费、验收和税金等,即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报价(为本采购项目总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做调整。
投标人应特别注意各户外设备的防雷防护,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 评标原则: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由业主综合选取。综合评价总分100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占70%,价格占30%。若总分得分相同以资信商务及技术分高的中标。主要评价投标方的服务质量、服务业绩、建设方案(含本项目运维响应时效、人员安排)。
1.6对投标人的要求
1.6.1 合格的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在竞价时须提供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
1.6.2 近3年(2019年至今),投标人有黑烟抓拍系统建设经历。
1.6.3 提供1.6.1、1.6.2中所述的信用证明和业绩证明(建设合同),提供本项目的运维方案等书面材料。
1.6.4 提供的材料应进行密封,提供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6月16日上午12点;材料可当面提供或快递提供,如快递提供,请于提供材料截止时间前将快递单号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提供不齐全且未按采购方要求及时补全的,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
2.采购需求
2.1 黑烟抓拍系统
黑烟车智能监控识别设备是集成光学成像技术、智能视觉技术以及交通监控技术为一体对道路中行驶的机动车尾气黑烟进行实时在线监测的产品,采用的技术是智能交通监控技术和黑烟识别技术相结合的一种先进技术,使用高清摄像机作为前端捕捉车辆视频,然后将取得的道路交通视频进行实时图像处理,对道路行驶车辆的尾部特征进行模式识别,提取车辆尾气特征,进行特征比对,判断车辆的排放烟度阈值,对冒黑烟车辆进行标记后上传到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管理平台。系统组成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1 | 套 | |
2 | 黑烟分析组件 | 1 | 套 |
3 | 设备安装服务、配套施工等系统集成 | 1 | 套 |
2.1.1 车辆识别组件
智能交通专用摄像机采用高性能CPU,处理能力强,可识别牌照颜色和文字,可识别新能源车。对所经过车辆逐一拍摄车辆照片,系统均进行包括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车牌颜色的自动识别。
2.1.2 黑烟车智能识别
适应低照度环境下的车辆尾部号牌识别并提供车辆尾部黑烟图像分析提供影像,满足现场高温条件下的稳健运行。采用计算机图像处理算法实现对黑烟车的自动识别,支持多类型喷烟方式的黑烟识别,可对黑烟现象进行录像取证,支持林格曼黑度等级(0~5级)自动判别,自动匹配黑烟车前后车牌、图像,将报警记录和报警视频自动传输到数据服务系统,系统具备断线远程恢复和自动重传功能。
2.2黑烟抓拍系统技术参数
2.2.1 | 车辆识别组件 |
2.2.1.1 | 包含摄像机(内置偏振镜)、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风扇、频闪补光灯、电源适配器、相机内置防雷模块、安装万向节等 |
2.2.1.2 | 像素:900W,感光器件:1""GMOS,照度:彩色为0.01Lux |
2.2.1.3 | 最低照度:彩色不小于0.0002 Lx(AGC ON、RJ45输出,应能分辨反射式视频矩阵测试卡中彩色色块);黑白不小于0.0001Lx(AGC ON、RJ45输出,应能分辨反射式视频分辨率测试卡中圆形轮廓); |
2.2.1.4 | 最大图像分辨率:≥4096×2160像素;字符叠加时最大可支持4096×2800 |
2.2.1.5 | 可支持19车型检测,其中车头方向有15种,包括:两厢轿车、三厢轿车、轿跑、小型轿车、微型轿车、客车、中型客车、面包车、微型面包车、大货车、中型货车、小货车、SUV、MPV、皮卡;车尾方向有4种,包括:油罐车、微卡、吊车、渣土车识别准确率白天≥97%,晚上≥95% |
2.2.1.6 | 支持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人脸检测功能;可对扣取的人脸图片的像素大小、亮度、边框放大倍数进行调节 |
2.2.1.7 | 支持车辆子品牌识别检测功能,可识别常见的3600种车辆子品牌,识别准确率白天≥98%,晚上≥95% |
2.2.1.8 | 支持车辆子品牌识别检测功能,背向识别的种类可达1500种 |
2.2.1.9 | 视频压缩标准:H.265/H.264 |
2.2.1.10 | 通讯接口:2个RJ45 100M/1000M自适应网口,3个RS485接口,1个RS232接口 |
2.2.1.11 | 外部接口:4路外部触发输入,6路(光耦隔离2500VAC)输出,可作为闪光灯同步输出控制,SYNC信号灯电源同步输入 |
2.2.1.12 | 存储支持:最大支持64G TF卡 |
2.2.1.13 | 自动光圈镜头:支持 |
2.2.1.14 | 功耗:<20W |
2.2.1.15 | 支持智能识别功能:内置视频识别功能,支持车牌识别、视频触发、车身颜色识别、车型识别,通行车辆信息捕获和违章检测功能 |
2.2.2 | 黑烟分析组件 |
2.2.2.1 | 具备黑烟车不透光度测量量化值(0-100%)和林格曼黑度(1-5级)等级检测能力,同时林格曼黑度数据应能关联抓拍图片与片段录像。具备黑烟车数据查询功能。 |
2.2.2.2 | 保存超标黑烟车尾气图片与超标车车牌信息匹配 |
2.2.2.3 | 采用自适应补偿算法,自动消除外界环境光照变化对测量结果影响 |
2.2.2.4 | 具备定期自动调零,标定功能 |
2.2.2.5 | 响应时间:小于300ms |
2.2.2.6 | 最大图像尺寸:≥2592×1944像素 |
2.2.2.7 | 黑烟车辆识别率:≥90%(排气管在车辆尾部);车牌识别率≥98% |
2.2.2.8 | 性能要求: 1)不透光度测量范围:0-100% 2)精度要求:相对误差±10%且绝对误差为±2% (以上指标以提供的法定有效检定或校准证明文件为准) |
2.2.2.9 | 工作温度要求:-20-60℃ |
2.2.2.10 | 具备灵活设置林格曼黑度抓拍级别和不透光度合格限值,当车辆图片测试出的林格曼黑度超出设定值后,可按照违法数据进行图片字符叠加、上传平台。 |
2.2.2.11 | 车辆通过监控点时,高清抓拍摄像机能准确拍摄包含车辆全貌、车牌照片 |
2.2.2.12 | 系统可自动对抓拍车辆的黑烟进行综合分析,不需要人工干预,最终判断该车辆是否为黑烟车 |
2.2.2.13 | 支持智能识别功能:内置视频识别功能,支持车牌识别、视频触发、车身颜色识别、车型识别,通行车辆信息捕获功能 |
2.2.2.14 | 具备对黑烟车分析结果的存储、黑烟视频的存储和监管平台的访问。将报警记录和报警视频自动传输到管理平台服务器,系统具备断线远程恢复和自动重传功能 |
2.2.2.15 | 具备本地统计分析功能:可查询超标测信息,图片,车牌,次数等 |
2.2.2.16 | 防护等级要求不低于IP55 |
2.2.2.17 | 实时将监测数据主动上传台州市机动车遥感系统平台。 |
2.2.3 | 系统集成: |
1)工程基建配套建设,实现通网通电,满足设备安装条件; 2)所有设备安装调试; 3)设备机柜采用不锈钢结构,具有防水、防尘、防盗装置,内部采用垂直分层结构,制造标准满足IP55要求,兼具散热和隔热功能。 |
2.3质保服务
2.3.1项目验收合格后投标人需1年7×24小时免费售后技术服务,包括现场系统维护、数据审核等。后续系统免费升级等服务。
2.3.2中标人须提供本地化的技术支持服务,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中标人为完成本项目须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在本地区人员数应该明确表示,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安排于本项目的人员,须为中标人的固定职员,并提供社保证明;中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人员如有变动的,应征得招标人同意;招标人对原安排人员或变动人员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调整。
2.3.3对现场黑烟车抓拍系统点位的日常使用与维护工作。在对黑烟车抓拍系统进行维护过程中,投标人须对存在的风险可识别并做好防范工作,保证设备的运行正常,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维护人员对系统进行不少于每月一次的巡检工作,并详细填写专门的维修保养记录台账,生成巡检报告。
2.3.4在运维期内,为本项目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提供配套的网络专线(网络带宽不小于100M)连接至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为保障与平台网络无缝兼容,要求本项目网络应采用与现有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一致运营商网络。
2.3.5投标人需充分考虑维护期内的监测点电费、耗材配件、仪器校准、通讯、车辆交通、办公场所租赁、人员工资、税费及用户单位下一步可预见的工作,投标人须给予承诺在项目实施和维护期内实时响应,所有费用都由中标方承担。
2.3.6关键设备应取得设备厂家对项目的授权,确保设备厂家能提供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耗材、配件及其它服务。
2.3.7黑烟识别设备应根据要求开展检定或校准,验收前提供合格的检定或校准报告,运维期间按要求开展一次检定或校准,提供合格的检定或校准报告。
2.4实施要求
2.4.1应在项目实施前进场实地调研,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并提交采购人认可。
2.4.2要求现场安装的设备应高度集成化,合理布局,减少空间占用,尽可能减少整体耗能设备数量。
2.4.3要求设备调试简单、方便、快捷,符合常规操作习惯。
2.4.4投标人应提供监测点基础设施及电力、通信保障,均配备稳定的电力供应和通信设备,并能向监测部门上传监测数据。
2.4.5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2.4.6中标人免费提供中标设备的基础建设、配套建设及安装服务。
2.4.7调试所需专用工具设施材料由中标方自备、自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2.4.8合同期内,涉及本项目的人身、财产安全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投标人应特别注意各户外设备的防雷防护,由此产生的风险与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4.9无特殊原因的,应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安装开始调试工作。
2.5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上牌(150台)
按省、市要求完成15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上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环保标牌、信息采集卡等要求符合《浙江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和排气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
3.付款方式
3.1签订合同前中标方向采购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5%,履约保证金应当以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方不交的取消中标资格。项目验收后,招标方扣除相应违约金,返还剩余履约保证金(无息)。
3.2合同签订后预付中标价的4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价的55%,剩余5%待运维期满后再支付。中标人根据支付金额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经采购方、中标方协商同意,可在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付款方式。因采购方款项未到账无法支付预付款的,中标方不应以此为由拒不履行合同,但经双方协商可取消合同,互不承担责任,项目重新招标,原中标人不再参与新的投标。
运维期考核要求。运维期满,中标方应将运维台账提交给采购方,运维期间,应及时将月度报告、年度报告提交给中标方,经考核合格的,支付相应款项。
4.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由采购人统一组织验收。
项目建成联网正常运行1个月后,中标方可向提采购方提交验收报告,申请验收,采购方审核满足验收条件的,应在1个月内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一年为运维期。
5.合同条款
竞价文件中的承诺事宜将作为合同内容,具体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议定。
6.其他:如果投标人资质经审核不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虚假应标,将取消中标资格,且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中标方需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上牌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需事先征得采购方同意,否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7.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地址:青田县鹤城东路285号塔山大楼2113
电子邮箱:*********@qq.com
联 系 人:吴苏全 0578-*******;152*****139
2022年6月8日
标签: 黑烟抓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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