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铜博年产10万吨铜箔项目场平工程(一期)施工单位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铜博年产10万吨铜箔项目场平工程(一期)施工单位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名称:江西铜博年产10 万吨铜箔项目场平工程 (一期)。 (二)工作内容:年产2万高性能电解铜箔约80亩用地范围场平和打围等前期工作。最终工程量以业主指定工作范围为准。 (三)招标人: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工程地址:南溪经开区。 (五)工期要求:10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按照建设工程相关质量要求及技术规范达到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七)招标方式: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八)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380万元,以下浮比例方式报价。最终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基数,按中标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作为结算审核依据,以结算审核认定的金额为准。 二、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三)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履行期间是指从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四)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项目负责人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五)业绩要求:提供2019-2022年工程造价不低于3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已完工业绩至少1个(类似已完工项目业绩,应同时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及该项目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盖鲜章,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注: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以上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一律作废标处理。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 4 月26日上午9:00至 4 月30日下午17:00止(周末、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招标文件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南溪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55 (备注:XXX项目招标文件费) (三)报名地点:四川宜宾南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溪区中池路6号四楼项目管理部)。 (四)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1.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回执单;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盖鲜章);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盖鲜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法人亲自报名的不用提供此项)。 (五)报名单位不足三家本次招标按流标处理。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参加投标人须在2023年5月4日下午17:00之前通过银行转账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金额: 伍万元整 )。未中标者凭银行转账回执单30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缴纳账户,中标单位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不足部分在签订施工合同前补齐,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南溪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55 五、投标报价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竞争性谈判至少要有3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竞争方可进行。 (二)本次竞争性谈判将根据综合评分的原则确定中选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为中标价。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最高综合评分相同,则由业主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六、竞争性谈判程序 (一)竞争性谈判时间:2023年 5月5日上午10:00。投标人应于10:00前在竞争性谈判地点现场提交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投标文件未密封按废标处理。 (二)竞争性谈判地点:四川宜宾南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溪区中池路6号四楼会议室) (三)资质审查:由评审委员审验各竞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四)现场报价:拆封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现场报价。 (五)现场公布报价后投标人退场,业主抽取3名评标专家进行综合评分。 七、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文件纸张均采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整理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比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投标文件封面以及密封外层应标明“本次招标的“工程名称”、“投标人全称”、“投标日期”的字样。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若未密封装订或未盖鲜章,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相关要求将相应资料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八、开标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方案、技术力量配置、施工期间资金保证等进行评审,择优而定。 九、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有投标意向者请于报名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二)报名或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竞争性谈判细则的解释权归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51*****272 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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