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龙街道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毓龙街道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社区(村)、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街道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持遏制液化石油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管理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活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燃气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疏堵结合,严格执法,确保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安全可控、管理规范、经营有序。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瓶装液化气储存、充装、运输、销售、使用各环节。

(二)整治主要内容

1.瓶装液化气运输环节。瓶装液化气企业危化品运输车辆气瓶安全运输情况;瓶装液化气配送入户安全配送情况;瓶装液化气跨区域非法运输情况。

2.瓶装液化气销售环节。瓶装液化气销售实名登记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教育情况;入户安检制度落实情况;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黑气点)情况。

3.瓶装液化气使用环节。重点是整治居住出租房、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情况,整治主要内容有:是否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封闭式房间、车库、高层建筑、出租房单间等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使用瓶装液化气;工商业等餐饮用气场所是否建立用气安全责任制、是否违规超量储存气瓶、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是否在用气场所混用醇基燃料、煤球炉等其他燃料;是否使用不合格气瓶、减压阀、软管、灶具等情况。

三、任务分工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机关各相关科室对照条线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行动。

(一)各社区(村):负责本辖区瓶装液化石油气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

(二)住建条线:依法实施燃气经营许可,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

(三)市场监管条线: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瓶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实施气瓶充装许可,负责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四)交通运输条线:加强对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的监管。

(五)消防救援条线:依法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六)商务条线: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城管条线:负责对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街头流动摊贩进行检查、查处。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29日)。街道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动员部署。

(二)检查治理阶段(9月30日-11月15日)。各社区(村)、机关相关科室根据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治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三)总结阶段(11月16日-11月20日)。各社区(村)、机关相关科室要认真分析本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升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提高瓶装液化气安全管控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村)、机关相关科室根据《亭湖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亭湖区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专题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好专项整治有关工作。

(二)各社区(村)、机关相关科室要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强化跟踪督办,及时整改销案。

(三)各社区(村)、机关相关科室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宣传栏、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宣讲液化气安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宣传倒装、使用不合格钢瓶、不合格的减压阀、软管和燃气灶具等的危害,引导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发动群众查找身边事故隐患,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各社区(村)、机关相关科室于11月18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街道城管科,联系人:王辉,联系电话:********,邮箱:********@163.com。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毓龙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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