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属企业专项审计发现问题自查自纠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介服务选...

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属企业专项审计发现问题自查自纠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介服务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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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量化版)

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省属企业专项审计发现问题自查自纠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中介服务选聘

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属企业专项审计发现问题自查自纠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介服务选聘,比选人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本项目的比选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被审计单位概况与比选范围

2.1被审计单位概况

详见第五章“被审计单位简介”。

2.2比选项目名称: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属企业专项审计发现问题自查自纠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介服务选聘。

2.3本次比选划分为2个标段,比选申请人只可对其中1个标段进行比选申请,并针对该标段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允许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2.4比选范围:

Ⅰ标段:对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陆海云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滨水城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港投博雅产融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省陆海新通道发展有限公司、四川港投国际进出口商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部分所属企业专项审计发现问题自查自纠情况及2020至2022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本标段专项审计调查以抽查形式进行,具体抽查范围在进场前由比选人确定。

II标段:对四川省港航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港投川南港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港投新通道物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雍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港投致远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四川港投云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丰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部分所属企业专项审计发现问题自查自纠情况及2020至2022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本标段专项审计调查以抽查形式进行,具体抽查范围在进场前由比选人确定。

2.5时间安排:各标段拟于2023年7月开始(具体开始时间以通知为准)现场审计工作,进场后60日内结束本标段现场审计工作,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前需收回经被审计单位签字确认并盖章的所有取证单,并在完成本标段最后一家被审计单位现场工作前,形成本标段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初稿交予比选人。现场工作结束后90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其中Ⅰ标段现场累计工作时间不低于40日,II标段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35日。

2.6比选内容:

对被审计单位在省属企业专项审计发现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中的情况及2020至2022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检查各直属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是否落实到本级各相关部门、各所属企业,各相关部门和所属企业是否上报自查自纠表。

(2)抽查各直属企业及部分所属企业是否存在未认真查找问题,瞒报、漏报、谎报自身存在的问题。

(3)抽查各直属企业及部分所属企业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存在未及时纠正、纠正不彻底等情况。

(4)对照省属企业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检查所属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及时指出和纠正。

(5)检查各直属企业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6)检查各直属企业及部分所属企业对2020至2022年接受的各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根据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办?2019?9号)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领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6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比选申请截止日)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或省国资委通报批评或处分;

3.1.7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

(3)与其它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

(4)向比选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6)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7)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8)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9)处于投标禁入期;

(10)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比选申请截止日)已完成至少3个类似项目业绩,以比选申请文件提供的审计或检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接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控股及以上企业委托开展的财务收支或内部控制审计或问题整改审计或检查业绩(下同)。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审计报告二维码封面及其签字页或检查报告封面及其盖章页,并能显示其报告时间在要求年限内。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需明确比选申请人业绩的委托人性质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需明确是独资、全资、控股还是参股),如业绩不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也需明确(下同)。

3.3现场负责人要求:至少配备1名现场负责人,由其负责与比选人就审计事项进行联系沟通,现场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CPA)或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职称,且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不低于10年(含),近三年(2020年-比选申请截止日)作为现场负责人完成过至少2个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审计报告时间为准,且须为比选申请人正式员工。

3.4业务骨干要求:至少配备1名业务骨干,业务骨干从事审计工作年限应不低于5年(含),且至少取得中级及以上会计或审计职称或注册会计师(含ACCA证书)或(注册)内部审计师等执业资格中的1项职称或资格,且须为比选申请人正式员工。

3.5其他人员(不含现场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要求:至少为3人,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不低于2年(含),且须为比选申请人正式员工。

3.6比选申请人为本项目配备的现场负责人、业务骨干和其他人员均应在本标段所有项目中常驻现场,且严禁擅自变更人员。且提供最近6个月(2022.11-2023.4)比选申请人为拟配备人员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426日至2023年4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复地金融岛环岛路1288号A3栋写字楼30楼3003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公章)领取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价格:免费领取。

4.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1本比选项目采用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方式。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5月9日9:30(北京时间),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复地金融岛环岛路1288号A3栋写字楼30楼01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申请人签到先后顺序开标和评审。

6.评审地点

6.1评审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复地金融岛环岛路1288号A3栋写字楼30楼01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ebid.scpcdc.com.cn/)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复地金融岛环岛路1288号A3栋写字楼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28-********

邮箱:**********@qq.com

2023年4月25日


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省属企业专项审计发现问题自查自纠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中介服务选聘

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属企业专项审计发现问题自查自纠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介服务选聘,比选人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本项目的比选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被审计单位概况与比选范围

2.1被审计单位概况

详见第五章“被审计单位简介”。

2.2比选项目名称: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属企业专项审计发现问题自查自纠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介服务选聘。

2.3本次比选划分为2个标段,比选申请人只可对其中1个标段进行比选申请,并针对该标段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允许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2.4比选范围:

Ⅰ标段:对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陆海云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滨水城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港投博雅产融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省陆海新通道发展有限公司、四川港投国际进出口商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部分所属企业专项审计发现问题自查自纠情况及2020至2022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本标段专项审计调查以抽查形式进行,具体抽查范围在进场前由比选人确定。

II标段:对四川省港航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港投川南港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港投新通道物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雍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港投致远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四川港投云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丰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部分所属企业专项审计发现问题自查自纠情况及2020至2022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本标段专项审计调查以抽查形式进行,具体抽查范围在进场前由比选人确定。

2.5时间安排:各标段拟于2023年7月开始(具体开始时间以通知为准)现场审计工作,进场后60日内结束本标段现场审计工作,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前需收回经被审计单位签字确认并盖章的所有取证单,并在完成本标段最后一家被审计单位现场工作前,形成本标段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初稿交予比选人。现场工作结束后90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其中Ⅰ标段现场累计工作时间不低于40日,II标段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35日。

2.6比选内容:

对被审计单位在省属企业专项审计发现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中的情况及2020至2022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检查各直属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是否落实到本级各相关部门、各所属企业,各相关部门和所属企业是否上报自查自纠表。

(2)抽查各直属企业及部分所属企业是否存在未认真查找问题,瞒报、漏报、谎报自身存在的问题。

(3)抽查各直属企业及部分所属企业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存在未及时纠正、纠正不彻底等情况。

(4)对照省属企业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检查所属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及时指出和纠正。

(5)检查各直属企业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6)检查各直属企业及部分所属企业对2020至2022年接受的各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根据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办?2019?9号)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领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6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比选申请截止日)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或省国资委通报批评或处分;

3.1.7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

(3)与其它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

(4)向比选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6)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7)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8)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9)处于投标禁入期;

(10)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比选申请截止日)已完成至少3个类似项目业绩,以比选申请文件提供的审计或检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接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控股及以上企业委托开展的财务收支或内部控制审计或问题整改审计或检查业绩(下同)。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审计报告二维码封面及其签字页或检查报告封面及其盖章页,并能显示其报告时间在要求年限内。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需明确比选申请人业绩的委托人性质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需明确是独资、全资、控股还是参股),如业绩不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也需明确(下同)。

3.3现场负责人要求:至少配备1名现场负责人,由其负责与比选人就审计事项进行联系沟通,现场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CPA)或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职称,且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不低于10年(含),近三年(2020年-比选申请截止日)作为现场负责人完成过至少2个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审计报告时间为准,且须为比选申请人正式员工。

3.4业务骨干要求:至少配备1名业务骨干,业务骨干从事审计工作年限应不低于5年(含),且至少取得中级及以上会计或审计职称或注册会计师(含ACCA证书)或(注册)内部审计师等执业资格中的1项职称或资格,且须为比选申请人正式员工。

3.5其他人员(不含现场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要求:至少为3人,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不低于2年(含),且须为比选申请人正式员工。

3.6比选申请人为本项目配备的现场负责人、业务骨干和其他人员均应在本标段所有项目中常驻现场,且严禁擅自变更人员。且提供最近6个月(2022.11-2023.4)比选申请人为拟配备人员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426日至2023年4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复地金融岛环岛路1288号A3栋写字楼30楼3003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公章)领取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价格:免费领取。

4.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1本比选项目采用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方式。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5月9日9:30(北京时间),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复地金融岛环岛路1288号A3栋写字楼30楼01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申请人签到先后顺序开标和评审。

6.评审地点

6.1评审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复地金融岛环岛路1288号A3栋写字楼30楼01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ebid.scpcdc.com.cn/)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复地金融岛环岛路1288号A3栋写字楼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28-********

邮箱:**********@qq.com

2023年4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审计 中介服务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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