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招标公告

嫩江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HF-*******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嫩江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项目已由嫩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嫩江县发改审[2015]114号文件批准建设,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水利厅以黑发改投资[2015]142号文、黑龙江省财政厅以黑财指(建)[2015]334号文件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招标人为嫩江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嫩江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购置水质检测设备及办公设备等,同时负责安装、调试、培训等;配套水质检测专用车一台;装饰工作场所面积190.13㎡,分别设置实验区和办公区。

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

货物名称:水质检测设备、办公设备、水质检测车等(具体详见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

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交货地点:设备送达买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满足本项目设备要求的授权经销商;

②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培训能力、完善的技术保障队伍和提供限时服务的能力;

③投标人近两年(2014年、2015年)具有同类县级水质检测实验室业绩;

④现场快速检测仪器需用进口品牌,现场快速检测仪器中的“多功能水质检测仪”和“浊度仪”要求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⑤针对本次项目大型仪器设备:火焰和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气相色谱(带顶空进样器)、原子荧光光度计(带自动进样器)、现场快速检测箱(含多功能水质检测仪、浊度仪、微生物检测仪、PH、电导率、TDS、二氧化氯等快检仪器)的厂家授权书(一个制造商生产的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⑦需提供现场便携式快速检测箱样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报名请于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时,携带以下文件到南岗区文景街106号5号商服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未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证件不全者谢绝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招标范围内列明的主要大型仪器设备及现场快速检测箱仪器的厂家授权书原件;

(6)现场快速检测仪器需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现场便携式检测箱需提供样机;

(8)近2年(2014年、2015年)企业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

特别提示:报名时所需所有证件以原件为准(任何其他形式证件均无效),需年检材料必须经年检有效。所有证件同时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备案。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应真实,一经核实有虚假行为将被拒绝其投标,并将情况上报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允许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如出现上述此情况以先来报名(或注册资本最高)的投标人为准。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2日9时0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人

招标人:嫩江县水务局

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庄媛

电 话:****-********136*****147

2015年9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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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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