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中心】通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坪山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服务通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坪山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服务(TCZX-202304SZ-002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通城县中心】通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坪山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服务通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坪山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服务(TCZX-202304SZ-002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通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坪山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监理服务已由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隽发改审批【2022】5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城经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通城经开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咸宁市通城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通城县大坪乡坪山村 建设规模:二期拟建6幢工业厂房、 一个门卫室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包 括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堆场、绿化、停车场、围墙,给水、 雨水、污水、消防、电力、电信、燃气、热力等地下综合管 网,二期规划总建筑面积为*****.4 m2 。 总用地面积为 *****.26m2 , 容积率为2.53,建筑系数为47.98%,绿地率为9.59%。 其他: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约 73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结束。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通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坪山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的施工阶段(含所有专业工程)、设备安装验收、 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1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730日历天,其中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约 73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结束。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87 万元。 | |||||||||||||||||||||||||||||||||||||||||
2.3其他:监理服务费控制价:以通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坪山产业园二期)工程财评结算价为基数,按《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 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和通城县隽政办发[2018]21 号文 件规定要求不超过 45%计算服务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 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并缴纳社保,投标人拟派监理团队专业监理人员不少于5人。(3) 投标人独立承担过至少 1 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 ***** 万元的工业厂房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监理服务协议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27日至2023年05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下载专区-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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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6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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