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服天津分公司综合服务中心车辆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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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油服天津分公司综合服务中心车辆运营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中海油服天津分公司综合服务中心车辆运营服务 | 中海油服天津片区各单位的生产倒班、码头倒料、员工通勤、公务接送等需提供日常客车、货车运营服务,以满足片区各单位的计划用车、临时及应急用车服务需求。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技术规格书。 | 2023年5月 | 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3.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认证范围要覆盖其服务内容;若无,须提交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资质管理制度、服务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4.具备有效的HSE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要覆盖其服务内容;若无,须提交体系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HSE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建立情况;HSE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员工总体培训情况,包括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培训情况;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设施的完整性和适用性情况。 5.供应商提供的驾驶员需持有国家公安部颁发的符合所驾车型的证件,身体条件符合职业健康标准并与准驾车型一致。最少提供80名驾驶员证件,其中大客驾驶员证件最少为8个。 6.应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公示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及服务验收资料时间均应满足业绩时间要求)已完成或正在执行的车辆运营服务业务外包相关业绩合同1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如合同为费率合同,应提供已执行500万元服务的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项目具体技术要求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完工验收报告、合同金额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页、或结算材料(发票或银行收付款凭证)。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或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未能体现验收时间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请反馈投标意向供应商按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逐一提供证明文件,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视为不满足本项目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6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服采办共享中心战略采购部
2023年04月26日
标签: 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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