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粮储物资类项目安防设备材料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粮储物资类项目安防设备材料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粮储物资类项目安防设备材料框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人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粮储物资类项目安防设备材料框架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硬盘录像机、网络监控设备、防熏蒸设备、防爆摄像机、监控配套设备、磁盘阵列及硬盘、屏幕及配套设备、门禁系列等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及设备采购清单。

1.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3 项目预估规模:人民币1000万元(含税)。

1.4 交货期:详见框架合同。

1.5 交货地点:以采购订单中的交货地点为准。

1.6 中标人数量及份额:中标2家,中标份额第一名为60%,第二名为40%。当有效投标人数小于4家,本次招标失败。

1.7本项目对清单中的每个产品设置价格权重,每个产品的单价跟权重相乘累加得到限价,最高限价为7600元 (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8 签约方式:采用“框架合同”签约方式。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行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有效合法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的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2.3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的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应具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2.4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发时间为准)至今,具备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达到1000万元的类似产品(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销售业绩。

(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若提供框架合同的,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框架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能显示对应关系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金额及时间为准(同时提供的,以时间早者为准);

(3)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证明材料不足或辨认不清的业绩不予认可。

2.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裁判文书网判决时间为准,裁判文书网查询对象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如有))

(7)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以上为必须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且经年检合格,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26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线上或线下获取,两种获取方式均需要提供: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正反面;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线上获取:发送上述文件的扫描件至比选人指定邮箱,邮箱为xuanjt.hx@chinaccs.cn,比选人收到报名邮件后,发送招标文件至投标人的报名邮箱。

线下获取:委托经办人携带上述纸质资料获取,获取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808室。

5.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次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6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以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的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号楼1808室(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春波路999号)。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www.chinabidding.com.cn)、公司对外门户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春波路999号

联 系 人:宣工

电话:133*****955

电子邮件:xuanjt.hx@chinaccs.cn

招标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4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粮储物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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