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平度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平度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平度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资产购进、存储和使用业务的正常进行,学校应根据国家有关政府采购制度和实物管理的要求,既要考虑办学需要,又要考虑学校资金执行能力,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采购制度。

  一、集中采购与零星采购相结合

  1.学校大宗采购的一律按照国家规定,编报预算,上报财政核准,通过市政府采购进行。

  2.凡经报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允许自行采购的专业性比较强教学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

  3.经手人填报采购申请单,经处室负责人、分管校长、校长、民主理财小组审批后,才能进行采购,应做到先到货,后付款的原则。

  4.必须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的有关人员参加,共同把关,共同负责。应实行公开招标方式,比价择优购买,增强采购的透明度,尽可能从厂家直接购物,减少中间环节费用。

  5.一切采购活动均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佣金、回扣,不得违规违纪,损公谋私。

  6.因故退货或返修,采购员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与供货方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好退货、返修等有关工作。如因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7.做好教学仪器、设备单据凭证保管、合同往来、信函、电话记录,尤其设备说明书、保修单原件交到学校存档,使用部门留用复印件。

  8.达不到政府采购的材料或金额,低值消耗品,由各处室每学期开学前根据本室实际需求向总务处提交采购申请,总务处汇总根据学校财力及保管员提供存货清单审核上报审批计划。经处室负责人、分管校长、校长、民主理财小组审批后,才能进行统一安排采购,采购时必须进行市场询价,比质量按计划进行采购。

  4.在教学过程中急需专用零星物品,必须经办人填写购物单,注明规格、种类、数量、金额,送交经处室负责人、分管校长、校长、民主理财小组审批后,方可采购员与专业教师一并进行市场询价采购。

  二、完善先登记入库,后领用程序

  材料实物到校后,由保管员审核原始发票是否合规,数量、质量、金额是否相符,无差错后先登记验收入库,如发现有误及时汇报追查。一切手续完备才允许借、领用。借领用人一定先填写(借)领用单、用途、部门,如借用还要注明归还日期,本部门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章制度 职业教育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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