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二次招标公告
有机肥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漯河市郾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对郾城区农林局所需有机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LHYCZCH[2015]026号
二、招标货物名称 :有机肥 数量:1125吨;(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开标时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且年检合格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法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请携带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请携带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农业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产品应具有近三个月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全项质量检测合格报告;(须添加有益生物及“锌、硼”等中微量元素,检测报告中须显示);
6、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7、开标时须提供投标产品一致的商品有机肥三份,每份1公斤;
8、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信息:
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时间: 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0日,每天上班期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地点: 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317室(海河路中段)
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方式:现场报名索取招标资料,报名及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索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联系人、电话”等字样);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密封完好。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317室
招标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9月10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七、联 系 人: 岳先生 丁先生
联系电话:0395—*******
八、信息发布情况: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he.hngp.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
九、监督电话:
漯河市郾城区农林局 0395—*******
漯河市郾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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