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府御墅选聘物业企业项目
华府御墅选聘物业企业项目
受天津市蓟州区华府御墅小区业主大会委托,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华府御墅选聘物业企业项目实施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华府御墅选聘物业企业项目
2.项目编号:ZBCG2023-XH-001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内容为:华府御墅选聘物业企业项目,由天津华城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开发,该项目于 2015 年开工建设,拟于 2017 竣工。建设用地 6.7880 万平方米。共建住宅楼 30 栋,总户数 552 户,约 6.9052 万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多层住宅:2.1 元/月*平方米;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02月06日至2023年02月10日每日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法人未到场提供)原件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购买,并携带U盘或提供电子邮箱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注:上述证件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报名时核对后,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留存,其他证件原件退还报名人。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02月27日09:00至09:30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403室
3.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上午09:30
4.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2月27日上午09:30
5.投标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403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郑女士
2.联系电话:022-********
七、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天津市蓟州区华府御墅小区业主大会
2.招标人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华府御墅小区
3.招标人联系人:张先生
4.招标人联系方式:133*****677
八、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招标部)022-********(财务部)
4.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22-********
5.招标代理机构邮政编码:******
6.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xhbg@163.com
7.银行开户名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8.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州支行
9.开户银行行号:102*****0919
10.开户银行账号:030*****093********
九、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规定提交,否则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十、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23年02月06日起至2023年02月10日止。
十一、其他事项
1.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信息等均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gc-zb.com/)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招标人和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5日
★一.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原件备查)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022年或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022年或2023年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 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其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8.该项目严禁投标单位借照经营或再次外包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信用信息查询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标签: 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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