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公安局局机关大院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镇江市公安局局机关大院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镇江市公安局局机关大院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最高限价: *******.46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为镇江市公安局局机关大院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要求”)。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5)供应商不得存在被公安部、省公安厅列入黑名单企业或近 2 年内(2021年1月 1 日起)被公安部、省公安厅通报存在安全隐患或涉案企业的情形。(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江苏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时间: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润州路9-1号)

方式:仅接受现场报名。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不代表供应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3年3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润州区九华山路9号5号楼216室

五、开启及磋商

时间:2023年3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润州区九华山路9号5号楼216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3、发布媒介: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为采购招标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市公安局

联系人:贾路路

联系方式:138*****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92*****208



江苏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镇江市,镇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防系统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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