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公安局局机关大院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镇江市公安局局机关大院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镇江市公安局局机关大院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最高限价: *******.46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为镇江市公安局局机关大院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要求”)。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5)供应商不得存在被公安部、省公安厅列入黑名单企业或近 2 年内(2021年1月 1 日起)被公安部、省公安厅通报存在安全隐患或涉案企业的情形。(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江苏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润州路9-1号)
方式:仅接受现场报名。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不代表供应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3年3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润州区九华山路9号5号楼216室
五、开启及磋商
时间:2023年3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润州区九华山路9号5号楼216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3、发布媒介: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为采购招标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市公安局
联系人:贾路路
联系方式:138*****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92*****208
江苏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标签: 安防系统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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