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城镇凌闸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凌城镇凌闸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凌城镇凌闸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关于凌城镇凌闸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凌城镇凌闸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凌城镇凌闸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凌城镇凌闸村。
2.1.2合同估算价:约180.26万元
2.1.3 质量要求:合格
2.1.4工期要求:80日历天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注: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的视为无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 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03月29 日;
4.2投标人可在公告发布时间内(早8:30至下午17:00, 节假日除外)到徐州丰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睢宁县东方明珠花苑6号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时需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代理人本人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5时 00 分。
5.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8.其他
8.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睢宁县凌城镇凌闸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徐州丰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睢宁县凌城镇凌闸村地址:睢宁县东方明珠花苑6号楼
联 系 人: 汤浩联 系 人:朱玉贺
电 话: 158*****295电 话:183*****022
2023年03月23日
标签: 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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