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民法院关于选择评估机构的公告(2023-法鉴字34)
攸县人民法院关于选择评估机构的公告(2023-法鉴字34)
攸县人民法院关于选择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法鉴字34) (2023)湘0223法鉴字34号 根据《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2023年5月8日10:00时选择申请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攸县支行与被申请人蔡敏、易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评估机构。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入围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可于2023年5月6日17:30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提示:1、根据相关规定本案机构选择采取计算机随机选择的方式。2、摇号过程、结果可在“评估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与查询。3、如果跨市域接委托任务,鉴定/评估机构要派出执业满两年的技术人员,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重复报名、报错类别,取消一年摇号资格。4、被选定机构在接到摇号结果通知后来本院202室(********)审查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如材料不齐,被选定机构应向本院202室书面提交所需材料清单。 攸县法院202室电话:********联系人:陈慧 攸县法院监督电话:******** 标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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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选择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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