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旅游高峰论坛项目采购公告

乡村振兴·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旅游高峰论坛项目采购公告

乡村振兴·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旅游高峰论坛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6日

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乡村振兴·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旅游高峰论坛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乡村振兴·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旅游高峰论坛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2023]0045
3、委托代理编号:YMGLSY-JC*******??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
□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服务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包1******.00乡村振兴·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旅游高峰论坛项目详见采购文件1******.008250元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关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应按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湘财购〔2022〕17 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为中、小、微企业,格式详见附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 4 月 26 日起至2023年 5 月 6 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到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宁县长铺镇中心北路49号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人民银行对面))(指定地址)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0元/套,售后不退。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资料要求:
法定代表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同时递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胶装)加盖公章,一式三份,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本项目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同时向确定参加的供应商发出邀请。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5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宁县长铺镇中心北路49号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人民银行对面))。
(二)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一次性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
(3)联系人: 黄先生
(4)电 话:150*****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中心北路49号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人民银行对面)
(3)联系人:张先生
(4)邮 编: ******
(5)电 话:166*****188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标签: 旅游高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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