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新建项目港口码头及配套工程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锡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新建项目港口码头及配套工程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锡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新建项目港口码头及配套工程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6 13:5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锡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新建项目

港口码头及配套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新建项目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锡山行审投[2022]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尚亿粮油仓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无锡市锡山尚亿粮油仓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山联村,具体位置为340省道以南280M处澄虞线航道左岸新建挖入式港池。工程内容为新建1个100T级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500T级船型预留)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

(2)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1 个标段,标段为港口码头及配套工程标段标段,本次实施内容为码头工程(含水工结构部分、地基处理及相应的附属设施)、疏浚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27日,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为实际验收交工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 中显示),具有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①和②需同时具备,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 分(若由于投标人的财务数据在“投标报表”表 2 中提供不完整,导致无法计算出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联合体投标的,财务能力得分以联合体各方分值低的计));

(3)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 2018年1 月 1 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50万的内河码头工程施工或护岸施工项目(以网上投标报表表5中的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B 级或以上级别,且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各方分值低的计)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二级建造师(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50万内河码头工程施工或护岸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网上投标报表表3、表4 中的信息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网上投标报表表3 中的信息为准);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3年1月-2023年3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通过社保缴纳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可以查询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 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主要人员在岗情况认定按苏交建便函【2020】82号文附件2第8条执行】;

(6)其他要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应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以网上投标报表表3中信息为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3年1月-2023年3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特别提醒:如为联合体投标报名的,需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下同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锡山尚亿粮油仓储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万年路(港下粮库旁)

邮 编:******

电 话:0510-********

联系人:华工

招标代理: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湖滨街15号蠡湖科研大厦17层

邮 编 :******

电 话 :0510-********

传 真 :0510-********

联 系 人:毛工、陈工

E-mail :*********@qq.com

8、其他

8.1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 网站首页,从“办事服务”中进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25-********。)

8.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辅楼二楼开标室2) 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6 特别提醒:

(1)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 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 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2)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110-8-2008)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准。《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110-8-2008)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3)请各投标人自行到“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 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5)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6)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必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①采用 A4 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页边距:上下边距均为2.54cm,左右边距均为 3.17cm。

②施工组织设计除图纸、图表外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图纸、图表中所有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字号不限;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不得设置目录、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设置: 1.5 倍行距,段落设置中“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自动调整右缩进”不打勾,“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对齐到网格”要打勾。

③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与彩色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不得出现企业或人员电子签章,不得出现其他不符合暗标要求的内容。

注: 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4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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