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叉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叉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叉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115:00 | 点击率:16

1.招标条件

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渝运集团)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叉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经由集团公司同意,招标人为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涉及的新购1台冷库(最低温度-26℃)专用双伸位前移式叉车(备选品牌:科朗,林德,海斯特)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交验、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进行招标,特邀请具有此项目生产、供应能力的厂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南彭冷链物流中心叉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备选品牌:科朗,林德,海斯特),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2.2建设地点
重庆市巴南区南彭冷链物流中心。
2.3交货期
90日历天(如无法满足交货期,请提供同等配置代用车)。
2.4质保期
1年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招标人统一对资质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发放竞争性比选文件。投标人应满足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国内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批准、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叉车生产、销售企业。
3.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厂家授权的销售证书。
3.3投标人需提供在重庆境内的售后服务团队配备详细说明,如投标人为外地企业,需在重庆境内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提供最近3年在中国境内有相同叉车销售业绩不下于3个,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投标人所投产品厂家必须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叉车维修许可证书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3.7投标人需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

4.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安装完成并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后,付到合同总价的95%;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到期后,设备无质量问题,无息全额支付质保金。

5.报名起止时间
5.1报名起止时间
2023年4月21日-4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
本重庆市北部新区天宫殿街道昆仑大道56号(龙头寺旅游集散中心大楼1320室)

5.3报名资料
有效的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资质证明材料,如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厂家授权的销售证书,并加盖企业鲜章。

6.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投标文件须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结束后,招标方将无息退还;对于中标的投标人,此笔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结束后,招标方无息退还。

保证金缴纳账户:
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证号:915*****203*****XL
开户行:工行朝天门支行


7.招标人
招 标 人: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天宫殿街道昆仑大道56号
电话:023-********联系人: 闫剑雄
传真:023-********
邮编:******
2023年 4月21日





标签: 叉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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