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麟大道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玉麟大道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县渣江镇玉麟大道提质改造工程已由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蒸发改[2015]2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县渣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县渣江镇玉麟大道提质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阳县渣江镇沐林村
2.3 规 模:改造渣江镇玉麟大道。总长度921.67米,改造后行车道路19米宽(双向四车道),两侧行人道各5米宽。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衡阳县渣江镇玉麟大道提质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2.8 合理定价:217.9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6个月无不良行为记录;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近6个月社保证明为准),且无在建项目;
3.6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入围及评标办法
4.1 报名单位未超过9家时,所有报名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报名单位超过9家时,先抽取9家入围然后参加随机抽取程序,入围抽取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
4.2 本项目评标办法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为肆万元整,须在投标报名前缴纳;
5.2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名:衡阳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衡阳县支行
银行账号:2034 3042 1001 0000 0221 331
5.3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衡阳县渣江镇玉麟大道提质改造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资料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9月6日~2015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公章及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261号)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公告之日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7)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以上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并提供一份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社保查询网址及密码加盖单位公章。
(8)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
(9)《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
(10)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省外企业提供);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261号),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签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工程款的支付:
8.1采用“4:3:3”付款模式,分三年期支付完毕,即项目建设期年按工程实际完成量支付工程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后第二年度支付工程款的30%;第三年度支付工程款的3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衡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县渣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衡阳县渣江镇
联 系 人:庾先生
电 话:138*****31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国际财富中心906室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18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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