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8强清11号增城市华穗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受理公告
(2023)粤0118强清11号增城市华穗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受理公告
受 理 公 告
(2023)粤0118强清11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根据增城市华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12月23日裁定受理增城市华穗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3月20日指定广东瀛真律师事务所担任增城市华穗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负责增城市华穗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工作【案号:(2023)粤0118强清11号】。清算组成立以后,增城市华穗贸易有限公司依法将由清算组接管。现清算组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城市华穗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增城市华穗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回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依法采取相关法律措施。
三、增城市华穗贸易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配合清算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配合清算组开展其他清算相关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将依法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清算组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3楼4303-4304室。联系人:翁艺珊,电话:155*****594;欧阳楠,电话:156*****669。
特此公告。
增城市华穗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4月23日
标签: 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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