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法警综合能力提升训练室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法警综合能力提升训练室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法警综合能力提升训练室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26日18:1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26日至2023年05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邮件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5月17日09:30 | ||
开标地点 | 中世e招开标厅(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名座财富中心20层) | ||
预算金额 | ¥5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枭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831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63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邓婷(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万聚恒(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C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枭(132*****831) |
项目概况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法警综合能力提升训练室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JHNX【2023】007
项目名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法警综合能力提升训练室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5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 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法警综合能力提升训练室改造项目 | 装修 工程 | 1 | 现开展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法警综合能力提升训练室改造,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49 | 本项目控制价为******.49元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竣工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执行。②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③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外省企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由采购代理单位现场查询。)(5)《中小企业声明函》。(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6日至2023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
方式:需按公开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3条要求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件(PDF格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wjhnx1411@126.com)进行登记报名,邮件名称: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获取《招标文件》【注:未提供有效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或经“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均不予报名】。注:投标人邮箱报名时须写明所报项目名称、事项、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开标厅(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名座财富中心20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单位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639号
联系方式:邓婷(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万聚恒(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C座
联系方式:郭枭(132*****8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枭
电 话: 13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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