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大修招标公告
电梯大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平电厂电梯修理(国投昔阳)。
2.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3.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国投煤炭有限公司网站(http://202.99.19.194:8080)上发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主管单位认可的资质;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均需有相应的资质,持证上岗;具有类似维修经验和机械设备、设施、人员,在资金、技术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三、相关要求
1.投标人报名时确定的项目经理/负责人,在投标文件、合同签订、施工期间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如发现与报名时提供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不相符的,招标方无须通知投标人而取消其投标、中标、合同履约等资格,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投标人责任。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提供有关信息及资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我方查实,将被视为不诚信投标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并保留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申请处理的权利。
3.报名成功后,商务联系人对报名资料有疑义的,投标人要及时给予解释,如需提供相关资料当面验证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国投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楼3楼招标办公室由商务人员进行验证。
4.已报名并经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无正当书面理由而不参与投标者,将被列入维修类工程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不得再参与我公司维修类工程项目及其他有关业务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8月 20日至 2015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 (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证、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国投昔阳公司报名。
2.参加投标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转账方式:电汇
单位名称:国投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昔阳县支行
帐 号: ****************850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8月 26日 9 时。
3.2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2份(U 盘储存)
3.3开标地点:国投昔阳公司。
3.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投昔阳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 国投昔阳公司
地 址: 山西省昔阳县晋中市乐平镇安坪村
邮 编: 045300
联 系 人:王旭波
电 话: 139*****994
传 真: ****-*******
国投昔阳公司
2015年 8月 20日
招标技术规格书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安平发电厂3台电梯大修工程
招 标 人:国投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
安平发电厂3台电梯大修招标技术规格书
一、总 则
1.1 本技术规格书用于国投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平发电厂3台电梯大修项目。在本规格书中提出了安平发电厂3台电梯大修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没有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没有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等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相关的国际、国内有关标准及的优质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如果投标方没有对本规格书中的条文提出书面异议,则意味着维修方提供的维修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法律的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异议由投标方负责。
1.4 本技术规格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有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在合同签订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法律、标准、规范、规程、现场条件变化而产生的修订要求,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1.6 本技术规格书经双方确定后作为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有同等效力。
1.7 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应采用国际单位制。
1.8 维修采用的专利技术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维修报价中,由此引起的专利纠纷和费用全部由投标方负责。
二、使用条件和基础数据
2.1 服务年限:电梯服务年限为8年。
2.2 气象条件:
2.2.1 气候类型:本区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其特点为冬春季干旱多风少雨,夏季温和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夏天雨水相对集中,一般在7、8、9三个月,气候干燥,年蒸发量大于降雨量。
2.2.2 气温:年平均气温为7.5℃,年最高气温为36.1℃,最低气温-23.5℃。
2.2.3 降雨量:年平均486.35mm,年最大降雨量为806.2mm(1977年),年最小降雨量为235.3mm,雨季集中在7、8、9三个月,日最大降水量109.7mm。
三、招标内容
1、概述
国投国投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平发电厂共有3台电梯,分别为#1、2及空冷岛电梯。三台电梯全部为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制造,其型号全部为STAR-VF3,其中#1、2号炉电梯为8层8站、空冷岛电梯为2层2站。3台电梯于2007年投产至今未进行全面大修,部分元器件老化、磨损严重。2014年度该3台电梯缺陷发生率明显增多,电梯可靠性、安全性下降,2015年拟对3台电梯进行大修,从整体上提高电梯的安全性、可靠性。
2、设备名称、型号、数量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
电梯STAR-VF3 8层8站台2
电梯STAR-VF3 2层2站台1
3、执行的技术标准、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3.1 执行标准
1)、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2)、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3)、GB 8903-2005 电梯用钢丝绳;
4)、GB10058-1997 电梯技术条件;
5)、GB10059-1997 电梯试验方法;
6)、GB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7)、GB50182-9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3.2 技术参数
1)额定载重量:2000kg;额定速度:1.0m/s;层站数:2层2站,1台;控制方式:集选控制;
2)额定载重量:2000kg;额定速度:1.0m/s;层站数:8层8站2台;控制方式:集选控制;
3.3 技术要求
电梯大修完成后,运行至各层后,平层精度应符合要求,电梯运行各项指标应符合GB7588-2003相关标准。
3.4 其它要求
3.4.1 投标方需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4.1.1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4.1.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4.1.3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装、维修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4.1.4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3.4.1.5 投标方必须为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或者取得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授权委托电梯大修的单位。
3.4.1.6 投标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类资质证及以上;
3.4.1.7 投标方至少应具有5台以上电梯安装、维修方面的业绩,并有深厚的电梯安装、维修等方面的经验,在安装、维修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安装、维修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3.4.1.8 现场电气、机械维修人员应分别持有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电气安装维修证和电梯机械安装维修证。
3.4.1.9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4.1.10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1.11 维修单位在近五年内在电梯安装、维修项目中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3.4.2 投标方中标后需到晋中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3.4.3 中标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向晋中市质监局履行告知手续。
3.4.4 电梯解体后,中标方需通知技术支持部相关人员到现场检查确认需要更换备件。
3.4.5 新备件必需由原厂采购,提供原厂产品质量合格证。
3.4.6 中标方在竣工后,应经晋中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检验合格并出具校验报告,产生的检验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3.4.7 中标方在电梯取得检验合格证后,通知技术支持部相关人员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3.4.8 竣工验收后,中标方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招标方。
4、工期要求
签订合同后,中标方需7日内开工,单台电梯10个工作日。共30个工作日。
5、维修项目
序号单台电梯维修项目数量
1电动机检查,清洗各部位,检查更换油封、轴承,加注黄油1
2减速机清洗、换油、检查各轴承、蜗轮轴及导向轴加油,更换油封1
3制动器拆卸清污、更换闸皮、调整抱闸间隙及制动力1
4清洗检查各绳轮,更换曳引轮,调整各绳轮1
5更换并调整各钢丝绳1
6检查限速系统1
7控制柜内清理、维修及元件更换,接线端子紧固1
8选层系统解体清洗;更换电气选层器损坏的元件1
9检查更换操纵盘按钮、开关、楼层显示灯、外呼按钮,电源锁1
10调整校正轿厢水平垂直度;调整平层精度,隔磁板调整,对门扇进行调整;检查更换吊门轮、门滑块、轴承、不能修复的副门锁;清洗调整安全触板(光幕)1
11维修开门机系统;更换磨损严重的零部件,检查更换厅门机械钩子锁。1
12更换轿厢导靴1
13检查清洗导轨,找正有偏差的导轨;紧固压道板、连接板及支架螺栓。1
14更换对重导靴,对重块加固1
15安全钳拆装清洗,调整检验1
16轿厢顶、轿底检查清理,各电气开关维修更换,接线端子紧固1
17上下换速、限位、极限开关检查更换,调试达标1
18报警电话检查修复1
19轿厢风扇、照明修复、井道照明检查修复1
20机房各电气元件维修、测试。1
21检查维修控制电缆及井道配线;紧固各线盒端子1
22对液压式缓冲器清洗,油封磨损严重应更换,更换油。检查更换缓冲链条1
23检查、试验各安全装置性能,缺件的应补齐,动作不灵活或超限更换,位置偏移的应重新校正。1
24调试电梯起动、制动、换速、运行、平层等;测试电梯快慢车运行时的电压、电流值;测量平衡系数;填写记录。1
6.双方责任
6.1 招标方负责施工安全、技术监督,维修方案的审核,更换备件的确认,新备件验收,竣工验收,大修期间的工作联系等。
6.2 中标方对以下事项负责:
6.2.1 工器具、安全用具、辅材(如砂纸、抹布等)、备件的准备、电梯解体维修、恢复等工作。
6.2.2 向招标方提供维修方案(维修方案中应包括安全、技术、质量和进度的详细措施,明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并提报招标方进行审核。
6.2.3 人员的组织,现场安全管理及监督。
6.2.4 施工完成后,现场的清理,将更换下的备件送到招标方指定地点。
7.安全保证
7.1 中标方施工前,施工人员应到安健环部进行入厂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7.2 中标方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和招标方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规定。
7.3 由于中标方人员违反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事故,责任完全由中标方独立承担。中标方应做好施工人员的管理,进入施工现场一律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高空作业需正确佩戴好检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带,中标方施工现场及人员的安全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7.4 中标方的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必须建立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8、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8.1 质保期为设备投入使用后1年。
8.2 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问题,中标方接到用户通知后需及时解决或答复,特殊情况应在24小时内(一般情况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中标方如不到场,招标方委托第三方修理,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在质保金中扣除。
标签: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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