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霞镇集镇风貌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青霞镇集镇风貌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霞镇集镇风貌改造工程已由青霞镇以大青府发〔2015〕6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邑县青霞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大邑县青霞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邑县青霞镇

2.2、建设规模:拟对商铺原卷闸门喷漆,饰面广告牌改造,墙面贴砖。

2.3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 工期: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等级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设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3、投标人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1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在青霞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出具公司资质(①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资质证书、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公司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4.2 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招标文件购买为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15日10:00 时。地点:大邑县青霞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开、评标室(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180*****598

青霞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2015年9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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