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金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沥青混合料石灰岩碎石、石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金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沥青混合料石灰岩碎石、石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金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沥青混合料石灰岩碎石、石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000*******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发布日期:2023-04-27 09:07
  • ?项目编号: XZP202*****00003
  •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金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沥青混合料石灰岩碎石、石粉采购项目
  •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金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金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沥青混合料石灰岩碎石、石粉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ZP202*****000*******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金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采购石灰岩碎石、石粉约*****吨,约454万元整。
范围 连云港市金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沥青混合料石灰岩碎石、石粉采购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3.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石子及石粉供应业绩(业绩需提供采购合同和付款凭证(发票)或中标通知书和付款凭证(发票),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供货内容中必须包含石子及石粉,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均可)
2.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2项要求:
a.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附件)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2.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6.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被责令停业的;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④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⑤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⑥涉及正在诉讼并有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⑦被省级或以上水运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交通及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投标情形的。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04-27 10:00至 2023-05-08 23:59
获取方式 投标单位可以从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赣榆办事处:赣榆新城区维多利亚南小区23号楼1单元102室)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5-10 15:00
递交方式 递交书面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05-10 15:00
开标地点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赣榆办事处:赣榆新城区维多利亚南小区23号楼1单元102室)
其他
因连云港市金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沥青拌和站生产需要,拟采购石灰岩碎石、石粉。现对本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采购石灰岩碎石、石粉约*****吨(具体详见清单)。
1.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金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料仓内。
1.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质量与技术要求: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等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相关图纸设计要求。
1.5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本项目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在整个供货过程中对自己所雇佣的人员、车辆安全负全责,出现任何一切事故伤害均与招标人无关。
1.6招标控制价:454万元整(含税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3.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石子及石粉供应业绩(业绩需提供采购合同和付款凭证(发票)或中标通知书和付款凭证(发票),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供货内容中必须包含石子及石粉,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均可)
2.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2项要求:
a.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附件)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2.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6.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被责令停业的;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④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⑤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⑥涉及正在诉讼并有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⑦被省级或以上水运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交通及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投标情形的。
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可以从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赣榆办事处:赣榆新城区维多利亚南小区23号楼1单元102室)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赣榆办事处)进行报名: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存款信息)、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下午3:00
5.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赣榆办事处:赣榆新城区维多利亚南小区23号楼1单元102室)
5.3.开标时间:2023年5月10日下午3:00
5.4开标地点: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赣榆办事处:赣榆新城区维多利亚南小区23号楼1单元102室)
5.5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本次沥青混合料石灰岩碎石、石粉采购项目及沥青混合料玄武岩碎石采购项目两个标段同时发布招标公告且同时开标,同一供应商可同时投这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开标顺序确定所中标段:如供应商石灰岩碎石、石粉采购项目被确定为中标人,则沥青混合料玄武岩碎石采购项目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开标顺序依次为:沥青混合料石灰岩碎石、石粉采购项目、沥青混合料玄武岩碎石采购项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金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徐福路55号地址:赣榆新城区维多利亚南小区23号楼1单元102室
邮编:****** 邮编:******
联 系 人:杨宁宁联 系 人:宋工
电话:139*****003 电话:139*****876
传真: 传真: 051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qq.com
监督部门
连云港市赣榆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市金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徐福路55号
联系人:
杨宁宁
电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赣榆办事处:赣榆新城区维多利亚南小区23号楼1单元102室
联系人:
宋涛
电话: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连云港市,连云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沥青混合料 石灰 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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